【龍虎網訊】據大洋網消息﹕小天後布蘭妮的大碟《In the
Zone》﹐由于名字與美國一間老字號運動用品店商標相同﹐結果布蘭妮被入稟索賠1,000萬美元﹗
美國聖地亞哥巿一間有二十年歷史的運動用品商Lite Breeze﹐ 多年來一直使用"In the
Zone"為宣傳標語﹐更早在92年注冊為專用商標﹐但近來布蘭妮在巡回演唱會中﹐產品如T恤和DVD均印有"In the Zone"字樣﹐因而惹上官非。Lite
Breeze的代表律師Charles Reidelbach表示﹐直至上月2日﹐布蘭妮的產品仍沿用"In the
Zone"字樣﹐故上月17日該公司入稟南加州法院﹐控告布蘭妮盜用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