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虎網報道】據金陵晚報報道 一位安徽來寧的女教師﹐在南京市江東利民小學內辛辛苦苦工作了4年﹐可在懷孕期間﹐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卻遭到了學校的強行辭退﹐而且沒有任何補償。
反映﹕被辭退沒有任何補償
昨天﹐記者在接到讀者來電後﹐聯系了這位姓馬的老師。馬老師告訴記者﹐她是安徽人﹐畢業于鳳陽師范學校﹐2002年4月份來到江東利民小學﹐做了一名小學教師。4年來﹐她一直辛辛苦苦地工作著﹐從一開始擔任學前班老師﹐做到現在開始教小學三年級的數學課﹐每個月也已經可以拿到797元的工資﹐學校還代交了養老保險。待遇雖不算太好﹐但也說得過去。可是教了4年的書﹐學校到現在也沒有和她簽勞動合同﹐這也成了馬老師的一塊心病﹐而且不單是她一人﹐學校所有的老師都沒有簽合同。雖然心裡感覺沒保障﹐但是為了這幫孩子﹐為了自己在南京有口飯吃﹐馬老師還是一直堅守自己的崗位。
到了今年6月下旬﹐馬老師發現自己懷孕了。為了讓校長放心﹐學生安心﹐馬老師沒有和任何人提起這件事情﹐還是堅持在崗位上﹐在放假前送走了最後一批學生。可是就在放假的前一天﹐也就是2006年6月30日﹐馬老師卻接到了校長的通知。校長告訴她﹐現在決定把她辭退﹐馬老師一時不能接受﹐就和校長理論﹐要求說明原因。可是校長並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只是一直對馬老師說叫她回老家結婚﹐安心地生個寶寶。當馬老師表明自己已經懷孕的情況以後﹐校長還是堅持要辭退她﹐並表示不會給予任何補償。
馬老師說﹐他們學校有1200多名學生﹐共有學前班3個班﹐6年級3個班﹐其他年級都是4個班﹐按照平均每個學生每學年900元學費計算﹐學校一年大約有110萬元的收入﹐扣除40位教職員工一年的工資及其他雜費約40萬元﹐再扣除學校校舍每年30萬元的房租﹐每年還有40萬元的淨利潤。學校不存在因為經濟不景氣裁員的前提。現在學校這樣不惜違法辭退她﹐而且做得這樣不近人情﹐她很難接受。她到建鄴區教育局反映﹐但是沒有結果。
了解﹕學校要拆遷所以裁人
昨天下午﹐馬老師再一次來到了建鄴區教育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反映情況﹐還是那位姓胡的工作人員接待了他們。
胡﹕“你現在就這個事情鬧有什麼意思﹐我就搞不懂了﹐是不是這個學校工資給得高﹖你就非要在這個學校啊﹖我們已經要求這個學校壓縮招生規模﹐他們在2年後就要拆遷﹐所以他們肯定要裁人的。”
馬﹕“現在學校還在正常運行﹐而且﹐我在懷孕期間﹐不能被單位辭退。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這是我的合法權利﹐我在懷孕期間就應該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胡﹕“受到勞動法保護的前提是簽訂勞動合同。你們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可能受到保護。”
馬﹕“但是我們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而且學校也幫我們交了養老保險。”
胡﹕“養老保險還是我們讓學校交的﹐現在看來根本就不應該交。你的事情自己找校長協商解決。”
馬﹕“我現在在他那解決不了﹐所以希望能在你這解決。”
胡﹕“你覺得他們勞動侵權了﹐你們去打官司。他們要裁人﹐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他們是自主辦學。我們只管安全。他們是民辦教學﹐是自主辦學為主﹐我們是依法管理﹐大的問題我們管﹐小的問題﹐我們管不了。”
馬老師從房間出來後告訴記者﹐她下一步准備申請勞動仲裁。
校長﹕未婚先孕不受法律保護
事後﹐記者就這件事電話採訪了江東利民小學的雷之道校長。在談到這件事情的時候﹐雷校長表示﹐“我們學校辭去這位老師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學校存在一間危房﹐從下學期開始要合並一些班級﹐所以要裁掉一些老師。”
在談到馬老師懷孕這件事時﹐雷校長說﹕“我並不知道她懷孕的事情﹐是在我要辭退她的時候﹐她才告訴我的。由于這位老師還沒有結婚﹐所以她是否懷孕﹐我表示懷疑﹐而且就算懷孕也是未婚先孕。”
當記者向雷校長表示﹐法律規定婦女在懷孕期間不能被辭退的事實以後﹐雷校長仍舊表示﹐還是會辭退該老師﹐並堅持法律不會保護未婚先孕的婦女。
記者就相關法律問題咨詢了南京普德律師事務所徐龍才律師﹐徐律師很明確地向記者表示﹐法律保護懷孕婦女的合法權益﹐不管是已婚還是未婚﹐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還應繼續向已懷孕的員工支付工資﹐不得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