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那場暴雨把很多車輛“憋”在了水裡。截至7月12日14時﹐僅北京人保財險公司就接到因暴雨所致損失報案1110件﹐估算總損失達人民幣550萬元。
可是﹐千萬不要以為在水中受損的車輛都能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保險公司對涉水車輛的理賠有自己的一套原則。車主一定要了解這些明確寫在保險合同上但是平時很少注意的條款﹐以免遭遇保險公司的拒賠。
理賠原則一﹕受損必須發生在暴雨中
讀者安先生打來電話投訴﹐7月11日早晨﹐他開著自己的別克車出門﹐路上為躲避對面來車而陷入了前一天暴雨形成的水坑裡。車子熄火了﹐有著多年駕駛經驗的安先生沒有再啟動發動機﹐而是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請求拖車。在隨後的檢修中﹐別克發動機內還是有一些小部件被發現損壞。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表示﹐這輛車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能賠。安先生很不理解﹕自己並沒有在水中啟動車﹐保險公司為什麼不賠﹖
其實﹐保險公司理賠處的工作人員並沒有給安先生解釋清楚﹐拒賠的關鍵在于出險的時間不對。據記者了解﹐目前在各保險公司的車損險條款中﹐對暴雨、洪水造成的車輛損失都負責賠償。但是否暴雨天氣﹐需要氣象部門的證明───24小時內降水超過50毫米為暴雨。7月10日由于是全市范圍的大面積暴雨﹐保險公司大多表示不再需要車主去氣象部門開證明﹐都會按照定損情況進行理賠。
但發生在第二天的車輛涉水事故﹐很多保險公司明確告訴記者﹐該事故已經不屬于直接由暴雨造成的損失事故﹐所以不會進行賠償。
車主提示﹕開車最好不要輕易通過水坑
在非暴雨、洪水的日子裡﹐最好還是躲著水坑走。否則不小心陷在水裡﹐造成車輛浸水損失﹐很可能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理賠原則二﹕水中熄火後﹐再次啟動造成車輛損失不賠
一家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透露﹐這次因暴雨涉水受損的報案車輛中﹐超過一半的車輛會不同程度地遭到保險公司拒賠。“約有90%的司機在水中熄火後會再次啟動車輛。”
除了太平洋財險﹐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在車險合同的免責條款中規定﹕“保險車輛在淹及排氣筒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及後因過失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而造成的損失免責。”這正是7月10日暴雨中受損的很多車輛得不到保險公司全額賠償的原因。
記者採訪維修廠和保險定損人員後了解到﹐發動機是否受損和損害程度是保險定損人員作出判斷的主要依據。有的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就明確表示﹕發動機水中受損的一概不賠。其理由為﹐只要不在水中啟動車輛﹐造成發動機缸體損壞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正常的被水淹﹐一般會造成車內裝飾浸水、電線短路、排氣管、進氣管和發動機泡水生鏽等損失。這類損失一般在修理廠需要進行清理、烘干、小范圍換件等工作﹐保險公司都會負責賠償。但是如果是在水中啟動了車﹐即使當時車能夠行駛﹐但由于啟動時水進入了缸體﹐發動機內壓縮的不再只是空氣﹐還有水﹐那麼曲軸和連杆在做功時就容易被嚴重損壞。”一位資深修理人士如是說。
需要“嚴重表揚”的是太平洋財險公司。太平洋財險把水中啟動造成發動機受損列入保險責任﹕“保險車輛遭受暴雨、洪水後在淹及排氣筒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及後因過失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而造成的損失屬于保險責任”。暴雨過後﹐在太保投保的受損車輛除一些未按時年檢的車輛外﹐基本都能得到賠償。
當然﹐這一條讓車主高興的條款也使太保北分“狠狠賠了一筆”。根據太保北分的初步測算﹐在太保報案的暴雨涉水車輛約140多輛﹐總賠款估計會超過160萬元。其中最高的單筆賠案是一輛發動機受損的VOLVO轎車﹐估計缸體修理和換件的費用需要15萬元左右。據了解﹐太保的這一條款是在去年開始實行的。由于去年暴雨天氣極少﹐這樣的賠案在去年只是個別發生。車主啟示二﹕水中熄火別再啟動
不管保險公司賠償與否﹐水中啟動車輛容易造成發動機損壞。如果不小心陷入水中熄火﹐應當馬上撥打救援電話或者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待拖車。如果能推動﹐就先把車推出來停在路邊或干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