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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地方立法“诞生”的背后

2007-6-21 6:49:00 推荐 评论 【 字号:
 

  【南京日报报道】5月底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备受市民关注的《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在这部条例起草、修改、通过的背后,凝聚着许多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智慧和心血。

  “狗患”之烈呼唤地方立法

  犬吠扰民、犬只咬人、犬屎犬尿随地污染环境……随着城市养狗日渐增多,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狗患”。不少不养狗的人,希望政府禁止养狗;养狗的人,自然希望环境能宽松一点。但规矩定松了,起不到治理“狗患”的作用;规矩定严了,又没法执行,很可能会成为“摆设”。如何才能协调好双方利益和需求,找到一个平衡点呢?这是个全国性的难题。

  从1994年开始,我市也曾多次制定、颁布、修改了关于城市养犬的管理规定,但收效甚微。在今年1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张卫明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要求制定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

  谈及议案起草的原因,张卫明说,这几年,养狗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南京去年1到5月,被狗咬伤或抓伤以后送到卫生防疫部门注射狂犬疫苗的就达2.5万人,情况比较严重。在这之前,也有一些人大代表提出过一些相关的建议,这些建议后来都交由公安部门办理,“但是,养犬的综合管理不是公安部门一家能够完成的。所以,我们认为有必要从全市整体出发,制定一个养犬管理条例,作为法规性的文件,促使政府有关部门联手解决这个难题。”

  代表议案被人大常委会采纳

  张卫明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到的数据,目前我市养犬总量已接近十万条,其中,城区近三万条,与北京、成都等城市各50万条的数量相比,南京尚处于可控制阶段,但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严格管理,也有可能向失控的方向发展,所以,尽早出台一部兼顾到各方利益的法规已迫在眉睫。立法的原则就是要协调好养犬人和不养犬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该议案提交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了相关调研,调研组研究后认为,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养犬行为,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进行长效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市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文本,3月5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对草案进行初审中认为,代表们提出的提倡文明养犬,促进社会和谐的立法理念在草案中得到体现,提出的实行犬只登记、免疫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制定严格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流浪犬的收容工作等内容也得到了吸收和采纳。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几经修改

  3月27日,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一审。会上,围绕养犬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犬只数量以及是否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养犬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展开了热烈讨论。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汇总、整理,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先后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就一审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别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立法咨询组专家,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养犬人的建议和意见。

  草案修改稿提出,将限养犬只数量从每户两只改为一只,并新增了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规定。5月底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草案修改稿提交二审,就一些问题又进行了局部修改,最后,顺利通过,将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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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倪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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