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 NO.2002G27地块
土地坐落: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38-592号,东至太平桥,西至太平北路,北至珠江路,南至秦淮河;
用地面积:用地总面积19908.3平方米,其中代征城市道路及绿化等用地面积6364.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3543.5平方米;
A地块
实际出让面积:6069.0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商住;
容积率:≤2.2;
建筑高度: 24米以下;
沿太平北路规划道路红线向东50米范围内的用地为绿化广场用地;
B地块
实际出让面积:7474.5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商住;
容积率:≤3.3;
建筑高度: 35米以下;
注意事项:
(1)A、B地块内沿用地南围河道蓝线应留出路幅宽度不小于11米的步行道;
(2)A、B地块的停车位应集中解决,在用地内根据配建指标测算确定的车位设置停车楼;
2、NO.2002G28地块
土地坐落: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北至栖霞大道,南至35米规划道路,东至24米规划道路,西至南京耐火材料厂;
用地面积:用地总面积44812.9平方米,
其中代征城市道路及绿化用地面积11047.1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33765.8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市场用地;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其它要求:
(1)建筑退让:规划建筑不得进入北侧绿化控制线,退让南侧规划道路不小于10米,退让东侧规划道路不小于20米,且东侧广场用地必须设置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退让西侧用地边界不得小于10米;
(2)功能分区和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
(3)主要出入口距规划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
(4)机动车泊位:0.45辆/100平方米;
自行车泊位:2辆/100平方米。
二、供地方式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供地方式:NO.2002G27地块拆成自然平整,NO.2002G28地块以现状为准,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拆迁范围内的拆迁由受让人自行调查实施拆迁。
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70年,商业份额用地40年,办公份额用地50年,其他份额用地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三、挂牌出让底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NO.2002G27地块挂牌出让底价为人民币贰亿零陆陌万元整(¥206,000,000),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整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整。
NO.2002G28地块挂牌出让底价为人民币壹仟捌陌伍拾柒万壹任壹佰玖拾元整(¥18,571,190),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整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五、有意竞买者请于2002年12月9日至2002年12月23日(工作日)到南京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可于2002年12月9日起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按规定申领。
六、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02年12月9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02年12月26日下午2:30(以现场公证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书面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02年12月6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咨询电话:
(025)3363674 刘先生
3350988-409 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