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伞形基金(umbrella funds),也称“伞子基金”或“雨伞基金”,是基金的一种组织形式,即在一个母基金(parent
fund)之下设立若干子基金sub-funds,各个子基金依据不同投资目标和投资方针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各子基金之间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转换。
投资人将某只子基金转换成同一伞形基金旗下的其它子基金,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费用标准依各基金公司的规定而有所不同,有的甚至免收手续费,有的则酌收某一固定比例的手续费。国外的基金公司手续费率一般在0.5%左右。
与伞形基金类似的基金创新形式是所谓的“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s),即投资于基金的基金。在实践中,国际上的伞形基金和基金中的基金往往结合在一起,即将子基金投资于不同的基金品种,而不是单只股票或债券。例如著名的“全球雨伞基金”(global
umbrella fund)同时也是基金中的基金,因为它是由五只投资于不同地区的对冲基金的子基金组成。
如果伞形基金采用基金中的基金的方式,它们必须严格遵守投资规则,即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一个伞形基金至少应该由五个目标基金(即子基金)组成,而对每个目标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应超过基金总量的20%。同时,一个伞形基金持有目标基金的数额也不应超过该目标基金规模的10%。这样做是为了尽可能地分散风险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全球的目标基金都是伞形基金能够有效实施的工具。基金的管理者依靠他们对市场的敏感洞察力,灵活地利用股票基金,特别是债券基金来管理伞形基金。对于一个伞形基金来说,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的总量应至少是基金总额的30%。
伞形基金自问世以来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除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以外,许多离岸金融中心也成为伞形基金的乐园,如巴哈马、都柏林、泽西等。
以香港为例,截至到2002年3月,共有1890只认可基金,其中150只伞形基金,1740只单一基金,而伞形基金下面的子基金有1500多只,可见伞形基金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