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8日发布公告,解释2003年到期国债还本付息有关事宜。
公告说,1998年5年期凭证式国债,从2月20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1998年7月3日前购买部分到期年利率为7.86%,1998年7月3日(含当日)后购买部分到期年利率为6.42%;2000年发行的一期、二期和三期3年期凭证式国债,分别从3月1日、5月1日和9月15日开始陆续到期还本付息,到期年利率均为2.89%。上述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于到期日一次支付本息。
公告称,2002年记账式(八期)国债,以贴现方式发行,期限1年,于7月12日到期按面值偿还;2001年记账式(八期)国债于8月6日到期,期限2年,年利率2.46%;1996年记账式(六期)国债于11月1日到期,期限7年,年利率8.56%;1998年定向国债(向保险公司发行)于11月4日到期,期限5年,年利率5.68%;1998年特种定向债券从11月20日开始陆续到期,期限5年,年利率5.85%。上述为附息国债,于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