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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记者3月20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了解到,今年前两个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3元,增长17.6%。与去年同期相比,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加快了1个百分点。
据有关人士分析,扣除价格因素,前两个月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长15.2%。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534元,增长14.9%,主要是今年两节期间各地发放的各种奖金、福利、补贴和目标奖比去年明显增加;转移性收入954元,增长23.1%,其中人均养老金离退休金700元,增长28.4%,主要是各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标准;经营性收入326元,增长26.9%,主要是个私业主增加,经营收益提高;财产性收入36.1元,增长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