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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日前,兴化市政府出台《兴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文件,此举实施后可惠及城镇8万多无固定单位居民,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医保“悬空”的问题。
《办法》坚持大病医疗统筹为主,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政策,财政补助向困难人群倾斜。具体筹资办法如下:城镇成年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标准为15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50元,个人缴纳100元。实施的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城区户籍的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乡镇居民、学生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未成年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居民,以及已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中学生)统筹标准为8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40元,个人缴纳4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孤儿、家庭困难的重度(伤残级别在二级以上)残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负担。《办法》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参保。
《办法》规定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0月为城镇居民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住院费用报销范围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其享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同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住院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起付线至10000元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10000以上至30000元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30000以上至40000元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40000元以上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城镇居民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患各种肿瘤需放、化疗及重症尿毒症需透析治疗的参保居民,经医保办审核后,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