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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记者从昨天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在这次会议上拿出了根据为期近一个月的调研而写成的报告,对我省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
房价为啥偏高?
根据受调查市提供的城市住宅综合均价数据,如果按照人均住宅25平方米计算,房价收入比都在5至8之间,大多超过了世界银行提出的房价比标准的上限。此外,从2001年到2006年各年度商品房销售额增长大大超过了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说明我省商品房销售涨幅过快。
分析原因,有市场因素,但更重要的是非市场因素影响所致。一是住房拆迁规模过大,导致硬性需求比例较大;二是开发商为追逐暴利,利用民众买涨不买跌的心理,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人为提价;三是普通商品住宅和政策性住房供应量严重不足,导致中低收入家庭买不到合适住房,不得不走向市场,形成虚假人气;四是投机及开发商利用媒体炒作,误导人们盲目追风。
保障性住房为啥偏少?
保障范围和标准偏低。淮安、徐州等市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要符合“3810”条件,即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人均住房面积不到8平方米,居住10年以上。苏中、苏南的一些城市,虽人均住房面积条件放宽到12平方米或15平方米,但与住房面积达不到平均住房面积60%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差距。
廉租住房资金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中没能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大部分市县对土地出让净收益5%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定没有落实,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也没有落实到位。特别是有的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实行了全市统筹,没有将县级的收益部分足额和及时返还。
经济适用房大多用于拆迁户安置,而且大多建在郊区,增加了困难群体的生活成本。
宏观调控为啥难到位?
对住房既有商品性又有保障属性的特征认识不足,对住房市场目前存在问题的危害性以及调控整治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地方政府强调经济增长,要财税增长,要城市化率。而开发商强调要“市场主导”,要好卖,要多赚钱,有的甚至反问:“卖不出去,你能负责吗?”
对发展房地产市场要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的问题认识不足。有的开发商公开讲就是为“富人”、为“有钱人”建房。
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还不完善。房地产的迅猛发展产生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相关法律法规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对如何抑制投资性购房、遏制投机性炒房,对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目前还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