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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我省临时价格干预具体实施方案初步拟定,待省政府批准后近日将向社会公布,依法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 这次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将被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企业,包括省内具有一定规模、产品主销省内、对全省尤其是省会南京影响较大的企业。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选择将规模企业列入名单,主要因为规模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在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其价格、行为能对市场价格的变化和波动产生较大影响。 据悉,凡是列入名单的企业一律确定为临时价格监测点,须及时、准确报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的价格监测资料。相关商品价格、销售、库存出现异常变化时,应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一旦启动,列入名单的规模生产企业提高出厂价必须提前10天申报;大规模批发、零售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超过4%、10天内累计调价超过6%,30天内累计调价超过10%的,必须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到物价部门备案。 省物价局明确表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一旦启动,执行时必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得随意扩大干预的品种和范围,不得对名单之外的企业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更不得借机干预企业合理、合法的调价权利。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况消失后,将及时消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记者了解到,除了即将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外,当前我省还将采取一些措施稳定物价。如,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近期不得调整;不得提高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春运期间除企业正常的浮动权利以外,严禁交通运输企业乱涨价行为;对确因成本上升需要调整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去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情况,省政府近日将对全省城乡159.3万低保对象再次发放当地城乡低保标准50%的物价补贴,确保春节之前将物价补贴发放到群众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