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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24版的《东方卫报》,A08版一条题为《专家详解车险四大陷阱》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石明舟、王玥的报道——
去年3月,南京胡先生的一部8成新本田雅阁晚上被盗,花费了近8个月时间,经过与保险公司无数次交涉,20万的保险却只得到了123280元。胡先生所遇并非偶然,几乎所有车主都被保险公司套在早已设定好的合同陷阱中。本报在请教了多位车险理陪专家之后,总结出四大陷阱,提醒各位车主在投保时务必小心。
陷阱一:保额“障眼法”
很多车主在上保险时,按车价保了20万元抢盗险,以为丢了也能赔到20万元,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抢盗险在理赔时一般需要扣除每月千分之六的折旧费,一辆价值20万的车,两年后价值约17万左右,三年后就只值14万了,”业内人士指出。
而以保额为20万元的车损险为例,以平均3000元的车损理赔计算,一年内修到20万元的概率几乎是零。如果车主想降低车损险的保额是否可以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根据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车损保额不得低于盗抢险保额,也就是盗抢上了134000元,车损保额至少也得134000元。要是只想上5万元的车损险,是没人给你上保的。
陷阱二:理赔资料不全
根据某保险公司的合同《附加全车盗抢险条款》中第五条规定:“保险车辆被盗窃,被保险人在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费)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3%免赔率,每缺少一把车钥匙增加5%的免赔率。”
如果车主开了一辆100万元的宝马7,这张发票此时就价值3万元!还有行驶证、附加税发票(税务局盖章的纸质发票),尤其是车钥匙,那几两铁更值钱了。
陷阱三:理赔时间
一般销售保险的人会给车主承诺“车丢了后1个月就给你赔了”,而到了出险时往往难以做到。某保险公司的合同第六节第二十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对于索赔资料完整的,保险人应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对赔偿协议达成一致后十日内支付赔款。对于索赔资料不完整的,也应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车辆被盗后,至少等派出所侦察时间三个月,到了三个月再找派出所、公安分局开证明,根据保险公司的清单,办理理赔所需的各种手续、证明、证件等等,等理赔款到手,至少得花上几个月的时间。
陷阱四:权益转让书
在所有理赔手续办完之后,车主必须签订《权益转让书》才能拿到理赔款,而某保险公司的《权益转让书》中的条文: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除贵公司(即保险公司)对保险所规定的一切责任自然终止外,被保险人依法将该项保险财产所有权益以及对任何第三者之追偿权完全转让与××××保险公司。
大多数车主为了先将大部分款拿到急用,就想先签了,将大部分款先拿到,后面争议部分再找它打官司。要是这样想,就掉进保险公司的陷阱了。请看该保险公司的律师是怎么解释《权益转让书》上面的条款的:如果被保险人签了字,就说明他同意了这个理赔方案,所有的理赔协议到此结束,同时,被保险人将该项保险所有权益完全转让,即连你到法院告保险公司的权利也转让给保险公司了。
以上只是根据胡先生本次车辆被盗中的实际事实总结出来的四个陷阱,其实远不止这几个,记者还听到在车场被盗又找不到存车收据、租借给他人开的各种麻烦,如果您在车险理赔时也有过类似遭遇,欢迎拨打本报热线一吐为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