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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8版的《南京日报》,A5版一条题为《交强险遇尴尬:万元垫款单无人识》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韦铭、孙建的报道——
在昨天召开的江苏省保险行业定点医院合作交流座谈会上,太平洋财险江苏分公司理赔管理部主任周建峰谈了他遇到的一件尴尬事,至今从他手里开出的十几张价值1万元的交强险医疗抢救垫款单,没有一家医院认账,车主也没把这张“含金量”不菲的证明当回事。等到理赔结束,所有赔付款项结账后,他想问车主或医院要回那张垫款单时,得到的答复是:“那张纸不知道塞哪儿去了”。
万元垫款单无人识
据周建峰介绍,按国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为有责任的肇事车主提供价值1万元的交强险医疗抢救垫付款证明,这张垫款单是具有民事法律效用的。但昨天到会的南京20多家医院代表,没有一个人知道还有这么回事。南京第一医院医政处一工作人员说,从来不知道交强险还有这么个规定,原来那些肇事车主拿来的那张被揉得皱巴巴的纸值1万块钱。
南京私家车主于小姐说,她和身边开车的朋友都不知道保险公司还能开价值1万元的交强险垫款单,如果这是真的,对车主和受伤者来讲都是好事。周建峰无奈地说,人们一直比较关注交强险费率等问题,而一些具体赔付事项,大多数人都不甚了解,只能说保险公司的宣传还没到位。
出具垫款单保险公司也尴尬
开出的垫款单无人能识,保险公司为肇事车主出具垫款单也经常遇到尴尬。据周建峰介绍,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肇事车主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万元垫款单时,必须拿出4个证明:交警部门出具的垫付抢救费通知书、救治医院银行账号、医院救治费用明细单、医院临时诊断说明书。
但往往肇事车主拿来的这些证明都不符合条件。如交警出具的垫付抢救费通知书,要求写明车主是“有责”还是“无责”,按交强险规定,有责方必须赔付1万元,无责则只需赔付1000元。如果交警没有做出有责或无责证明,保险公司就无法确定到底该出具1万元还是1000元的垫款单。
还有,大多数医院都不愿提前提供费用详单,因为一般医院都是在病人出院时才出具费用详单,病人住院或救治期间不提供。昨天一家三等甲级医院人士就明确表示,他们不可能为了给保险公司开交强险垫款单证明,而修改医院资费系统,但如果车主拿不到这份详单,保险公司就不能给他开垫付款证明。此外,医院临时诊断说明书的出具要求,也经常遭到救治医生拒绝。
周建峰无奈地说,仅他们一家公司每年就有2000多个这样的案例,如果交管、车主、医院、保险公司能在相互理解基础上,共同为事故处理、伤者救治寻求更快捷便利的解决途径,对各方来说都是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