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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20版的《南京日报》,A3版一条题为《防患于未然》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帅勇的报道——
来自南京市检察院的数据显示,5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办县处级以上官员250人(其中厅级14人)。这些案件涉及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给国家造成损失5亿元。
在落马官员的《悔过书》、《忏悔录》里,他们感慨最多的,是“越来越多无孔不入的诱惑”;感到追悔莫及的,是“抵制不住无声的腐蚀”。
有没有一种更好的办法或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如今在南京,一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的“防护网”,正越织越大、越织越密。“防护网”的终极目的,就是在南京积极营造“从不能贪不敢贪最终实现不想贪”的反腐倡廉氛围。
职务犯罪案件触目惊心
50多岁的赵允(化名),案发前是本市某部门的一名副处长。用他自己的话说,“负责管理全市路灯,权力也大也小。‘大’是因为这么多路灯,都要经过自己的签字笔,‘小’是因为那仅仅是路灯……”
“路灯”成了赵允的生财之道。2005年5月,再过几年就将退休的他,被南京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检方查明,1998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赵允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万多元。此外,他还将本单位的房屋租金2万多元占为己有。一审法院认定赵允犯有受贿罪、贪污罪,对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身陷高墙,赵允后悔不已。他对办案检察官说:“以前我当处长时,每天下班回家路上,看着路旁的一盏盏路灯,都能感觉到自己手中的权力……但如今才真正明白,现在要想站在大马路的路灯下享受一刻钟的宁静,都是那么遥不可及……”
某县中医院财务科负责人王华(化名),则因沉迷赌博,最终将手伸向公款。
他在接受检方询问时这样交代:“从1996年起,我开始沉迷于赌博。家中的钱输光后,就把手伸向公款。到底挪用了多少公款用于赌博,我也搞不清楚,只记得大概400万元左右……”法院认定,王华在2000年9月至2004年8月期间,多次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赌博,总计599万余元。王华因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赵允、王华,仅是近几年来南京查办的众多职务犯罪罪犯中的两个。来自市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7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办县处级以上官员250人(其中厅级14人)——
2003年,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从行贿人入手,组织下关、六合、栖霞等8个区县检察部门,成功查处了省工商银行南京营业部原副总经理王民洲、原基建办主任经建平、市国税局原雨花台区分局局长董介超、市地税局原秦淮区分局局长周洁清等21人横跨金融、税务、房产、建筑等多个行业、单位的经济犯罪窝串案件;
2004年,南京检方连续组织查处了南财大、南理工、南师大等院校在新建大学城基建过程中发生的10件10人职务犯罪大要案;
2005年,查办城建系统职务犯罪37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28件、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11件;
2006年,一举突破扬子石化公司、金陵石化公司商业贿赂案件30件30人;
2007年,立案查处市政、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贿赂案件24件。
主动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交警”
在查处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办案检察官也在思索:为什么职务犯罪案件会层出不穷?到底有没有一种更好、更完善的机制,能防患于未然?
“在外人看来,这些案件的查处好像是检察机关的‘辉煌战果’,但与此同时,我们却为一个个‘倒下去’的干部倍感惋惜。”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说,不少被查处的干部是案发单位的“骨干”,很多时候是因为一时迷失方向误入歧途。
检察机关决定将关口前移:在没出事前,就经常给一些敏感部门、重点行业“敲敲警钟”、“吹吹清风”,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刘志伟形象地把预防职务犯罪比成预防“行人闯红灯”:如果对面有交警,闯红灯的路人肯定就会少很多。“我们检察官就应该主动当好预防职务犯罪的‘交警’”。
在一些人眼中,负责基建是个“肥差”,但在检察官眼中,这也是一个容易出事的岗位。
从1999年起,南京检方就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的南京海关楼、江苏检验检疫局楼作为“重大工程预防项目”,力争“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检察官除了与该工程有关的各级机关、单位签定《廉政协议》,更是强化对招标的监督,对施工的监督,对相关人员的法制教育。
在江苏某大楼工程的招标过程中,检察官两次发现投标单位在标书上“打暗记”,立即将这个异常情况向招标单位进行了通报,招标单位当即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了招标工作没有沾上污点。
建筑工程涉及面复杂,相关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方一旦放松警惕,很容易受利益驱使,迈出危险一步。为从根本上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南京检方开始大规模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承包人员,赴监狱接受正在服刑的某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的现身说法,并在工地播放工程人员因贪污、受贿而导致“胡子工程”、“豆腐渣工程”的片子,绷紧了这些人员脑子中“拒绝腐败”这根弦。
地方立法预防职务犯罪
“针对个案进行预防,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刘志伟说,个案预防讲求的是实效,南京检察机关力求通过一个案例找出此类案件的共通点,找出这类案件发生的原因,对单位在管理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并且总结经验向其他单位推广。
然而,检察官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常常也面临尴尬——由于法律不健全,各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责权不清,工作要求不规范,有的人甚至认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2004年4月16日,这个“无法可依”的局面被终结。
当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南京由此成为全国第9个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城市。《条例》不但锁定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对象,还首次将预防职务犯罪延伸至“非公”领域——
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对象,金融、交通、医药、建筑等行业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领域。同时要求人民团体、国有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
强调“要帮助与指导非国有公司、非国有控股公司、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预防贿赂、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等犯罪工作”;
提出建立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多项重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内部权力制衡制度;财务审批和审计、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配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信访、举报的查处备案制度。
《条例》还明确指出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必须遵循定期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和境外存款申报、任职回避、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规定,并首次把“引咎辞职”纳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范畴。
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体系
“对于职务犯罪,惩戒只能是事后补救,预防要比惩戒重要得多。但我们也认识到,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光靠检方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进来。”刘志伟说,构建一个“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体系,势在必行。
各区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应运而生,辖区内的各大单位、企业成为会员。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田跃初回忆说,该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成立之初,有些单位怕是一个空架子,“光开会不做事”。但随着协会工作的开展,各项活动的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实际效果,会员单位也由原来的10多家增加到现在的近70家。
截至去年底,南京13个区县均建立起了专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网络成员单位已发展到1000多家,辐射全市2/3以上的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在具体做法上,南京检察机关首先通过“查办案件促预防”——即分析犯罪形成的轨迹和症结,拿出整改的对策和措施。去年,这样的预防就开展了122件,大要案的预防率达到100%,一般案件的预防率达到95.4%。检察官先后到发案单位召开了64场案件分析会,发出“亡羊补牢”的《检察建议》75份,以此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217项。
全市在建重点工程,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焦点”。南京检察机关通过采取“工程合同、廉洁合同同时签”的措施,重点抓好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工程结算等环节的监督。目前,全市133个重点建设工程均在此覆盖范围之内,至今已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有32个。
为有效遏制建筑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市检察院还向社会开通了《南京市工程建筑领域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建立“行贿黑名单”,两年多来已先后接受了3886次查询。“没有职务犯罪记录”,已成为不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独特的“廉洁竞争力”。
其他行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南京检察机关已先后与金融证券、烟草、技术监督、供电等行业的256个单位签订了《加强工作联系,共同做好预防、监督工作的意见》。栖霞、雨花台等区检察院与区纪委、卫生局协作,积极探索“药房托管”,得到中纪委、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等的充分肯定;金融系统则推广了农行江苏省分行南京营业部关于“加强一线监控,排除各类风险点”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及做法,使全市金融系统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
此外,南京检察机关还每两年开展一次“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让全市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这个载体和平台,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平时工作中。
创新形式,让更多人知晓受教育
“厂领导×××,领带一根”,“厂纪委,皮带一条”……这是记者日前在南京卷烟厂“礼品墙”上看到的公示内容。“礼品墙”上,大到几万元的现金,小到一根皮带和一袋大米,只要是外单位送的,无一例外被写上墙向全厂职工公示。
作为全省纳税大户的南京卷烟厂,10年来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预防职务犯罪要让社会上更多的人知晓,并从中受到教育,必须对形式进行创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鸿培说。
鼓楼区检察院展开了探索。他们想到了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话剧。这个名为《啊!娘亲》的话剧,素材来源于该区检察院查办的真实案例:公务员江边行(化名)的女儿就要出国念书了,需要30万元出国费用。而这时,他正兼任开发新区的工程总指挥,一个参加招标的公司借机对他展开了金钱攻势。江边行患有眼疾的老母亲担心儿子犯错,不远千里从老区赶来……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以更多生动的形式走向社会——江宁区岔路口繁华地段,一块巨型广告牌上这样写着:“想想你的亲人,请远离职务犯罪!”在全市的公交站台橱窗,像“家有金山银山、一日不过三餐”、“人生当如茶、清廉胜浮华”这样的廉政格言和漫画,以鲜活的形式告诫人们:远离职务犯罪。
去年,由南京检察官组成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立,每年在不同行业宣讲100场。全市100个建筑工地员工首先接受了这一特殊的“心灵洗礼”。
“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我们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一定能有所作为。”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说,“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就是按照中央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廉政勤政氛围,最终达到减少腐败直到消除腐败现象。”
(本报通讯员崔洁、林志梅、肖水金对此深度报道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