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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南京楼市已经进入2006年的最后一个月,回顾上一周的房地产市场,恐怕有不少开发商的日子,有点“难熬”,因为从12月1日起南京楼市刮起了迄今为止最猛烈的“检查风暴”。昨天南京房产局对外公布了第一阶段的检查成果:10天内,共有12家开发商因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被点名批评,5家在售楼盘遭遇“封盘”严惩。南京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布检查结果仅仅是今开始,这场风暴起码还要持续一年左右,在这个过程中,不管是哪家开发商出现“状况”,都将严惩不贷。
新闻回顾:五大问题催生打击风暴
今年11月29日,南京市房产局、工商局、物价局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超过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行动。房产局负责人指出,近阶段一些楼盘无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销售;不少开发商隐瞒在建工程抵押的事实,违规销售;利用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还有的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房地产市场秩序。
发布会上,三部门宣布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南京市主城(江南八区)、六合、江宁、仙林的所有房地产公司和开发项目进行地毯式清查,一旦发现开发商有违规行为,将责令开发公司和代理销售公司立即整改,如果对方置若罔闻,立刻暂停开发商所售楼盘的入网认证、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房屋的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以及该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等手续。
数据盘点:席卷200多个楼盘
12月1日早上8点,两支由房产、工商、物价三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悄悄走入江北楼市,截至傍晚6点,江北地区10家楼盘被调查组“光顾”,4家楼盘因存在违规行为被现场开出整改通知单。为期一天的江北之行拉开了检查风暴的序幕,接下来短短10天内,检查组又相继清查了仙林、江宁、主城等各个角落。
记者从昨日房产部门提供的检查清单中看到,截至目前,检查范围内共有20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始规范经营行为,并及时上交了自检报告。另外联合检查小组也对市域范围内40家在售楼盘实施了抽样检查。
“3天前公布了《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开发企业的开发、销售违规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3天后雷声就变成了雨点,又过几天,雨越下越大,而且愈来愈猛。”一位开发商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前也经历过类似检查,但从这次的效率、速度看和以前不同,可见此次政府聱顿房地产市场的决心。
惩罚手段:12家通报5家封盘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南京建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武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山水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恒信置业有限公司、江苏艾骅哲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龙海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开发企业因违规行为被检查组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有5家楼盘因整改不到位被“封盘”禁售一个月。
一位被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开发商告诉记者:“早两年也经历过一些例行检查,如果被查到违规了,顶多是要我们限期整改,之后上报个方案就基本搞定。这次则不同,方案要过堂,如果过不了关就被通报、封盘,直接影响资金回笼,这对我们很有威慑力。”
违规分析:开发商常见9大通病
针对10天的检查情况,检查小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做了分析。“连续多天的检查中,我们发现开发商违规操作时总是绕不开9大通病。”
记者了解到,这9个通病分别是网上销售进度与现场不一致、网上公示价格与现场不一致、未从网上打印认购协议或使用自制认购协议、抵押情况未在现场公示、认购协议或买卖契约中未按《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明细表》实际内容填写、未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30天开盘、认购超过20天后未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代理企业未办理入网认证手续、不具备代理资格等。
通病中,“触雷”最多的就是“未告知有关权利瑕疵”,也就是通常听说的“未公示项目在建工程抵押”。检查组提醒市民购房后可在网上房地产查阅徊关楼盘销售状态,开发商故意隐瞒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造成购房者权利瑕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开发商需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未来预测:下一个目标是中介
这次房产风暴,除整治商品房交易秩序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整顿中介机构违规操作。
有关人士预测,10天的打击已经让众多开发商“噤若寒蝉”,轻易不敢越雷池半步,下一步检查组很可能会将整治伸向中介机构。
南京已迈出中介整治第一步——叫停二手房市场上“现金收房”行为。据介绍,“现金收房”指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房产买卖。中介公司将业主急于出售的房屋以现金的形式回收,然后再另外找买家出手,看似简单的交易却蕴藏着极大的风险。在交易过程中,中介公司有可能运用“现金收房”的形式压低售价、抬高买价或者以低价购进、高价售出等方式进行倒卖,从中赚取大量的差价利润,给买卖双方利益造成极大侵害。
检查组有关负责人透露,他们目前基本已经弄好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打击的清单,比如房屋中介机构不得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不得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如隐瞒交易价格等重要事项赚取差价);不得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不得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不得利用经纪执业便利,收取佣金以外的报酬及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对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由房地产、价格、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