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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针对目前南京楼市房源紧缺、而一些楼盘又囤房惜售的问题,昨天市房产管理局再出十条新规。其中规定,因为违规被强制停止销售的楼盘,解封后必须按照停售前网上公示的价格销售;而有房不卖的,其预售许可证也将被注销。
打击囤房下“猛药”
据分析,目前我市商品房市场中的房源紧缺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开发商的开发节奏放慢,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部分楼盘捂盘惜售,或者开发商提前放号制造虚假旺销气氛。
根据市房产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的规定》,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也不得以排号、发牌、发放VIP卡或其他形式吸纳客户。若有上述行为,房产管理部门可在6个月内停办所涉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手续。开发商在认购阶段即收取售房款的,最长可以给予停止销售6个月的处罚。
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开发商必须明确开盘销售的时间,并且必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30日内开盘销售商品房。如果没有按其明确的期限开盘,或者开盘后有拒售行为的,其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作废,房产管理部门并可在6个月内停办该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手续。
为防止开发商通过抵押手段“顺理成章”地实现囤房目的,我市这次也规定,对已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开发商也必须在其明确的期限内开盘销售。如果没有按其明确的期限开盘或开盘后有拒售行为的,其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作废,房产管理部门并可在6个月内停办该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手续。
被封楼盘解封后不得提高售价
开发商捂盘的目的,就是等房价涨上去后再开盘,以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对于前期我市对一些存在违规问题的楼盘所采取的“封盘”做法,社会上也认为,这样做正好中了开发商的下怀,因为这等于是在帮着开发商囤房。
为防止开发商钻这个空子,并真正起到处罚作用,“十条新规”规定,相关楼盘经过整改恢复销售的,其继续销售商品房的价格不得高于停售前已在网上公示的价格。
公示内容必须详细
楼盘售楼处的销控表,也常常被开发商用作制造虚假旺销气氛的“阵地”。比如,网上显示某楼盘还有房源,可售楼处那里却说房子已经没有了;或者售楼现场的价格比网上公示的还要高。
“十条新规”对此也采取了相应的办法,要求售楼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销控表》内容必须详细,即要包含商品房的幢号、房号、建筑面积、单价、认购或签约状况等内容,已设定抵押的应按幢标注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或按套标注在建工程抵押情况。不仅如此,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销控表》应当与网上房地产的公示内容一致,包括“一房一价”也要一致。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网上登记备案。
预售许可证被废,楼盘便不能销售
昨天,就如何使相关违规楼盘的预售许可证作废一事,市房产部门人士向记者介绍,如果开发商有房拒售,房管部门将收回其取得的预售许可证,并“冻结”该楼盘在阿上的一切操作程序,包括禁止其在网上打印合同。这样,开发商要想再卖房子必须重新申领预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