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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江宁区农村老年居民养老生活补助暂行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也是全市13个区县首次为农村老年居民发放养老补助。据了解,按照《江宁区农村老年居民养老生活补助暂行办法》规定,江宁区农村居民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长期(10年以上)居住在本区农村(含小城镇户口)或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承担农业业务的;未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待遇都可以领取养老生活补助。按照不同年龄段领取40—500元不等的补助费。
江宁区县两级财政每个将拨款440万元用于发放。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保障所和保障社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