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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我市为保障农民工权益出台新政。从本月起,由劳动和建工部门联合下发的《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和《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施行)》在我市除高淳、溧水以外的地区全面实施。这是为期3年的南京市农民工平安计划的一部分。按照这个计划,到2008年底,我市所有行业的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劳动部门的统计显示,到今年9月底,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只有20万,仅占我市农民工总数的1/5。
对此,新出台的两个“办法”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防堵。首先,对项目分包转包关系复杂的,强制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3天内,以工程项目为单元优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也就是,谁组织农民工施工,谁就要为他们办工伤保险。其次,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殊情况,将实行实名动态管理的手段。在建工局,记者见到了一张“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增/减花名册”。在这份花名册中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将工地上每个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就业和离职日期都一一填写,并报交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我们通过实名制来确保每一个农民工不论何时踏上南京工地,都在第一时间获得一份工伤保险。”建工局一位负责人说。他还表示,为了确保实名制的实施,他们将加强行政检查力度,并在下个月开通举报热线。
办法还规定,不按上述办法办理的工程单位除了不能获得施工安全许可证外,市工程劳保费征管处还有权在开工3日内按照工程造价的千分之1.5将工伤保险费直接划缴到工伤保险基金专户。
此外,两个办法还对一些特殊细节进行了明文规定。比如施工过程中新来的农民工,刚上岗就发生了工伤事故,施工单位可以在48小时内补办工伤保险,农民工照样可以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