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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建廉租房的钱从哪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赁补贴如何发……继日前发布廉租房建设规划后,前天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就廉租房的钱如何筹集如何花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租赁补贴市、区6∶4分摊
该办法明确,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除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建设外,发放租赁补贴部分实行市与区(江南八区)按照6∶4的比例分担。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三)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四)廉租住房的产权出让收益;(五)单位住房资金增值收益;(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后的净收益;(七)上级财政安排和补助的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八)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九)其他资金。
按照该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顺序为:首先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其次是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不低于10%的部分。如出现资金不足,将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仍不足的由市、区两级财政通过预算予以安排。
租赁补贴将按季度发放
根据要求,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收支预算和项目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直接支付给销售廉租住房的单位、个人或廉租住房建设单位。
针对市民关心的租赁补贴如何发放的问题,该办法作出了详细规定。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经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公示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区房产局会同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季共同提出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各区应承担的40%部分到位情况以及市房产局、市民政局的审核意见,将租赁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各区财政局,由各区财政局或区房产局直接支付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