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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新版交强险方案出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保费从1050元/年调低至950元/年,交强险总赔偿限额从旧版的6万元涨到12.2万元。昨天,中国保监会批准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方案,并正式对外公布,约64%的交强险被保险人将从这次降价中得到实惠。
42个车型中16个费率下调
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将于2月1日零时起实行。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对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此前,保监会曾于2007年12月14日在北京举行了由投保人、社会公众、专家、消费者协会等参加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证会,此后保监会会同有关部委确定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了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新版交强险的“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也将由现行的400元调低至100元,同时将简化索赔手续。
有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5万元涨到11万元
从2月1日起,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旧版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旧版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变化)。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旧版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旧版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旧版400元)。 保监会日前还下发了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需从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同时完善交强险信息披露制度。
保监会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与交强险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