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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本月18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能贷到的公积金最高额度将从15万元/人调高到20万元/人。
而近期,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也将享受到相同的利好政策。记者昨天从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方面获悉,上调额度的计划正送往上一级审批,一旦获批,额度也将上调到20万元/人。
夫妻最多能贷40万
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现在贷款余额比较充足,具备调高贷款上限的可能。据悉,2007年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的缴存金额约为13亿元,放贷约为10亿元,贷存比例在去年四季度显示为74.5%左右,余额较充裕。近日,中心已结合南京房价上涨情况和市民的公积金贷款需求,对上调额度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最终决定和南京市公积金新政统一,将贷款额度的上限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万元。这意味着,今后,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个人最多一次可贷20万元,夫妻双方最多一次可贷40万元。
目前,省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30万元;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每接近退休年龄1年(超过6个月按1年计),贷款额度减少1万元。
现在还可抓紧办逐月还贷
对于缴存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的15万职工,从今年起还新增了逐月、逐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由于1、2月份是集中受理签订委托协议时间,3月份起才正式扣款,因此职工现在仍可以前往银行申请办理逐月、逐年还贷。
需要提供的材料是: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
3、借款人的储蓄还款存折。如果该职工正处于公积金贷款归还状态之中,则要再提供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只要职工信用良好,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账户余额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12倍的余额,就可以办理省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