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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今年4月1日起,南京市将实施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该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该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和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和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药费用;属于工伤、生育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本人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医疗事故、药事事故、交通事故等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费用;自杀、自残(精神病人除外)、酗酒等导致伤害的医疗费用;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他按规定不应当列入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