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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拿房已经4个多月了,可房产证至今办不了”,让市民黄先生更加郁闷的是,“开发商根本不着急,因为合同上签了如果交付后3个月内办不下产权,开发商只需赔付5元/天,一个月才150元,就是拖上一年,也不过1825元。”
交付了办不了房产证
去年8月份,市民黄先生购买了城中一家楼盘的精装修单身公寓,面积36平方米,总价近46万元。在签《商品房买卖契约》时,黄先生就留意到其中第十五条写的是交付后90天之内,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准备完备的资料协助对方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如一方过错,导致延迟办理,则按每天5元计算支付逾期违约金。
“为什么赔付这么少?”黄先生当时就表示质疑,但售楼小姐说:“我们的销售许可证你都看到的,房产证肯定办得下来,这只是做做样子而已,绝对不会有问题。”
看售楼人员一副不容商量的口气,黄先生只好签字接受了。但是没想到,他的担忧果然成了现实。今年2月初,黄先生终于等到了房子交付,“别人都是拿房时就能拿到房产证,但这个楼盘从3月份起就忽悠我们一周后可以办到房产证,结果不断地往后推。但是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每天只要赔5元钱。”
“听说可能是因为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没交全,连土地证暂时也办不了”,这更让他寝食难安。
5元/天的赔付标准偏低
黄先生的房产证究竟何时能办下来呢?笔者打电话到该楼盘销售中心询问,接电话的售楼小姐表示:“6栋楼的业主可以来售楼处领取办证的资料,带上这些资料就可以去登记中心自己办理房产证了。”该售楼小姐还证实,赔付的标准确实是5元/天,但关于赔偿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公司还没有确定”。
笔者随后咨询了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翻查后表示该楼盘6号楼的产权交易他们一户也没有受理过,也没有接到开发商方面应该准备的相关资料。据介绍,业主在拿到开发商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图”和“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后,再带上其他相关资料才能到登记中心成功办理产权转移。
曾经受理过类似案件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李首道律师告诉笔者,5元/天的赔付标准明显过低。“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房产证延迟办理,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支付违约金,通常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二的样子。”以黄先生的情况来看,因为他是一次性付款,即使按照万分之一来计算,正常情况下开发商每天应该支付给他的违约金能达到46元。
管理部门正探讨解决办法
对于黄先生的遭遇,李律师认为体现出了开发商和买房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虽然黄先生的情况法律上是允许退房的,但在目前城中房价高企的局面下,退房显然是买房人不愿意也不能够接受的。
据悉,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年将对百家楼盘的预售合同进行审查。该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的李先生介绍,由于《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上第十五条第3款的格式就是“1、按每天____元计算,不协助方向对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2、(空白)”,因此具体的标准只能是开发商与买房人双方来协商,这样的条款是有问题的,因此他们正在起草文件,将就审查到的内容与房管部门协商探讨解决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