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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近日,市政府修订出台了《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新《细则》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网记者从今天(30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实施好新《细则》,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认定工作将全面启动,三项重点住房保障工程将加速推进。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认定将全面启动
在新《细则》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从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据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黄长安介绍,2008年度,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线确定在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住房困难线确定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为强调对本市居民的保障,还强调被保障对象应具有5年我市城镇户籍的条件。
据悉,新《细则》严格了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程序,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或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方式,均须遵循严格的审核程序。总的步骤是“街道受理,社区调查;四级审核,两轮公示”。即按照家庭申请后,街道办事处进行人口、收入、住房的综合初审,并在社区公示;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进行认定,市、区房保办审核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进行审核,并登报公示,最终确认保障资格,进而明确其保障方式。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鲍意华介绍,从5月21日开始,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认定工作已在建邺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试点,预计从七月底八月初开始,在建邺区先行试点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细致的宣传、调查和培训,将在全市全面推开认定工作。
新《细则》相关配套政策将尽快完善
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共分8章59条,涉及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价格、准入退出、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新的《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共分8章32条,涉及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标准、对象、条件以及申办程序、资金来源等各项内容。黄长安介绍说,为配合新《细则》的实施,具体的操作办法,如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购房补贴发放、住房回购、集资建房以及营业税免收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将尽快完善。
加速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三项重点工程
黄长安介绍说,为实施好新《细则》,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危旧房改造工程、小区出新和房屋整治工程等三项重点工程将加速推进。据悉,我市08年要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00万平米,峻工200万平米,同时还要启动第四批经济适用房用地的选址工作;今年全市共有36个项目、约160万平米房屋,被列入2008年的危旧房改造计划,截止目前,已有21个危旧房改造项目领取了拆迁许可证,有18个项目已陆续启动拆迁;今年还要完成40个小区的出新和900幢房屋的整治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