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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记者昨从省政府获悉:为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刚刚颁发的《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对此提出一整套新的思路与对策。
到2010年,全省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和数据库。“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大对名人故居、南朝陵墓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街区、老街等的保护,实施“江苏省文物保护抢救工程”。
“十一五”期间,各级博物馆安防达标率要达到100%。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落实藏品丢失、损毁追究责任制。鼓励发展民办博物馆,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在推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古村落)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已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古村落)的,当地政府要在2年内完成保护规划制度,并严格执行。
利用文物设施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旅游项目的旅游单位,每年提取不低于门票收入的10%,专款用于本景区文物的维修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