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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经过重新修订并通过审议的《南京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规定》日前开始实施。根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照明设施,未配套照明设施的老小区也要逐步完善配套。
据市政公用部门介绍,目前我市共有180个小区没有配套照明设施,其中“无灯小区”大都集中在上世纪80年代建成的老小区。部分有路灯的小区也因为无物业管理等原因造成管理缺失,导致路灯被盗,损害严重。今年市政部门将会同房管、建委等部门,对180个“无灯小区”排定安装计划。
最后实施的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统一规划,与城市道路、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等配套同步建设、实施,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未配套建设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住宅小区,由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逐步配套。
《规定》中还加大了对偷盗、损毁道路照明设施行为的处罚力度。擅自拆除、迁移和改造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在城市公共照明设施附近倾倒腐蚀性的废液、废渣等废弃物的;损坏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