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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随着本报关于对“500部住宅电梯未年检”报道的逐步深入,市民对自己身边电梯的安全性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有读者希望听听法律界人士的看法。
记者昨日采访了法律界人士,请他们对电梯年检费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记者昨天还获悉,南京质监执法部门正准备对这些超期未检的电梯进行全面“体检”。
老小区电梯问题更突出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的袁涛律师对于物业小区问题有着多年的研究,在他看来,本报关于电梯安全问题的讨论很及时。“一些老小区的电梯安全更值得关注!”袁涛指出,一些上世纪90年代的老小区多是拆迁安置的用户,住在那里的居民大多生活困难,而且负担能力本身就弱。而由于当初物业制度缺乏,这一类型的小区基本上没有正规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因此电梯的损耗很大。加之当初的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较低,遇到电梯出现问题需要大修,经费问题也更凸显。
另外一个实际问题是,居住在这里的居民类型复杂,有的是出租户,有的是空置户,想收取相关费用的难度也很大,因此缺少经费也使得这些电梯质量不得不让人忧心忡忡。袁涛说,有时候去这些小区了解情况,一走出运行时还“吱吱呀呀”发出声响的老电梯,就感叹自己运气好,没有遭遇危险。因此,他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好好考虑这些老小区电梯的安全现状。
电梯年检费业主不要交
对于一些小区物业要求业主缴纳电梯年检费的做法,袁涛指出,物管的这种收费行为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根据2004年南京市修订出台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小区内涉及电梯数额较大的大修、保养、更换费用都是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
而小区电梯年检费用已经在物业费之中,因此小区居民根本不要再缴纳。袁涛介绍说,就小区收费来说,目前确实有一部分费用是单独向业主收取的,但是只包括小区公共水电费和电梯电费两项。对于物业所谓的年检费要单独支出的说法,袁律师坦言,这种借口其实很可笑,因为早在开发公司向社会招聘物业的时候,物业就应该将小区可能发生的费用纳入了自己所能承受的物管费之中,因此在“中标”之后,再谈“钱不够用”,显然只能怪自己当初预算不精了。
未检电梯应及时封杀
面对南京500台电梯超期未检的现状,很多居民都担心自己身边的电梯成为“炸弹”。袁涛律师指出,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检验的电梯,在运行并发生了安全事故,而电梯检验部门没有进行管理或是电梯隶属的小区物管公司从业人员,没有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那么对于所出现的事故,这两个单位都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袁涛指出,虽然南京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来讲情况良好,但是万一出了故障对于居民来说都是不可挽回的伤害,执法部门应该从职责角度出发,弱化“情理”,从法律的层面及时对违规运行电梯进行封杀,让老百姓乘坐电梯多增添一份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