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有着“行贿黑名单”之称的南京“行贿犯罪档案”,在南京市检察院建立已近两年,为近4000家单位及个人提供了查询服务。近日,记者走进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揭开了这份神秘“黑名单”的面纱。
“行贿黑名单”岁末查询忙
临近年底,南京市检察院的老乇特别忙。江苏省某招投标办公室开出了一份涉及24个省、市1120家建筑单位名单,希望能在最近几天得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档案”俗称“行贿黑名单”,是指在某些贿赂犯罪比较严重的领域,检察机关将行贿入名单收集,作为限制行贿人和相关单位从事某种领域工作的依据。
老王叫王光辉,是南京市检职务犯罪预防处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立和运行。“我的工作说神秘也不神秘,它和办案一样,必须一丝不苟。如果查询结果有误差,不但会给招投标双方带来损失,也会影响检察机关和相关个人和单位的声誉,也影响到查询的权威性。”王光辉这样评价自己的工作。
两年不到,18件案件进“黑名单”
“行贿黑名单”建立两年不到,检察机关共录入行贿犯罪档案18件,其中个人行贿罪15件,单位行贿罪3件,共接受对外查询242批次。
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林志梅表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建立与运行,不仅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警示效果。针对查询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南京市检察院成立调查小组,对录人查询系统的18件案件中的单位的年检审核、注册登记、经营现状及法人代表的去向、伍职等自然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掌握了较为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上榜公司金蝉脱壳,“黑名单”打折扣
“在我看来,‘黑名单’的心理威慑效果远大于它的预防职务犯罪的预想功能,但无法从根本上阻止那些上了‘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实际进入市场。”在南京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一位浙江商人中肯地告诉记者,“金蝉脱壳”就是目前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一种规避禁入的方法。
“他可以成立一家新的公司,让原来的公司,也就是上了‘黑名单’的那家公司名存实亡,只成了一个空壳。而原公司的法人代表,摇身一变,也成了新公司的法人代表。这样,其新成立的公司,不仅承担了其原公司的全部业务,还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进入本行业的市场竞争,名正言顺地享受着其他合法企业同等的法律待遇,而让‘黑名单’形同虚设。”这位浙江商人说。
这一说法得到了南京市检察院这次专题调查结果的印证。这次被调查的三家犯有单位行贿罪的企业,其中有两家又成立了新的公司,原有的“犯事”公司只剩一个名称而已。
检察官建议建立行贿嫌疑人预警制度
“金蝉脱壳只是企业的一种对策。造成目前这种查询工作尴尬局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查询的约束力不强。”林志梅说。目前,只有4家项目法人在招标时主动来查询,其他都是需要到外地参加投标的经营单位要求查询的,“实际上,我们的工作就像是帮助经营单位出示廉洁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录入查询系统的内容,严格限定在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的犯罪记录,随着法院裁判文书电子化和网络化的推进,依靠法院的裁判查询系统就能满足“行贿黑名单”的全部功能。检察机关基于法院生效裁判的这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也将完全失去意义。
林志梅表示,“行贿黑名单”查询系统内容应进一步完善。扩大录入对象的范围,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曾犯有单位行贿罪的企业因法人代表变更、有无不良行为,应酌情将其从查询系统中删除,不要殃及无辜;而对为规避禁入,重新注册公司且其法人代表为同一入或其家人的,应将其新注册公司补充录入查询系统。“行贿黑名单”目前还没有这种约束力,应在南京建立行贿嫌疑人预警制度。
新闻链接:落马贪官对行贿者的“抱怨”
崔传德,南京市白下区卫生局原局长囚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悔过书摘录:“市场经济中,手中有权的人也处于高风险中,很多人盯着你手中的权力想跟你做交易,你稍微不留神,就会跌入权钱交易之中。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在为人民工作上,就能攻坚克难,用在谋取私利上,就会自毁前程,我的所作所为,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刘玉,南京市中医院原院长,囚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悔过书摘录:“纵现我经济方面违纪问题,与我没有注意周围的接触对象有很大关系。业务合作对象盯着我,药品推销商跟着我,工程队小头目亲近我,实质上都是看中我手中的那份权,想通过金钱关系得到他们想得的那份利。”
熊晓明,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原副处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悔过书摘录:“自己的身份变了,职务变了,思想上也随之产生了变化……别人有求于我的都是些分内的事,只要在可能的情况下.给对方一些照顾就行了。来送钱的都是些有钱的人,只要不是我主动索取的就不会出事。而且这些私下的事别人也不可能知道。正是基于以上这些想法,使我放松了警惕,也开始放纵起自己。对这种犯罪行为也从开始时的恐惧害怕到逐渐地适应、顺从,甚至于变得麻木不仁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