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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春节临近,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问题。今年有哪几天是全天开禁的?哪几天是夜间禁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哪些?今天(1月2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放办主任卢扬就相关情况作了介绍。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市供销社巡视员李高正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四天可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时间性具体为:2008年2月6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具体时间段为:2008年2月6日(农历除夕)、2月7日(正月初一)、2月11日(正月初五)和2月21日(正月十五)为24小时全天开放,2月8日(正月初二)、2月9日(正月初三)、2月10日(正月初四)、2月12日(正月初六)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24时开放,2月13日(正月初七)至2月20日(正月十四)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22时开放,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六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据卢扬介绍,今年春节期间与去年相比,设定了禁放时间段,除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和十五这四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外,初二至初六等节假日禁放时间为零时至中午12时,初七至正月十四等市民上班期间的禁放时间段为晚上22时至次日中午12时。规定夜间禁止燃放,可有效地防止燃放噪音污染,也是相关环保法规明文规定的。因此,今年春节期间规定了夜间禁放时间段,充分考虑广大市民休息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市民休息的权利。
7类保护单位及其周边30米范围禁止燃放
2008年春节期间,我市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六城区范围内继续实行“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的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模式,与往年相比,做出了相应调整,允许市民在规定的时间段,在重点保护单位和部位及周边30米范围以外的其它区域燃放限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据卢扬介绍,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七类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及其周边3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公园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7、所有地下设施,以及夫子庙广场及商业街区、湖南路商业街、新街口商业街等建筑人流量较密集的区域,以及其它重点保护单位。除上述7类地区及其周边30米范围以外的六城区其它区域为有限开禁区域,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内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