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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昨天,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当心有商家借促销优惠,将库存甚至返修的旧机器伺机出售。
“我们接连接到不少消费者反映在商家促销的时候,买到了别人用过的旧手机!”雨花台区消协投诉部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个月就有一位姓严的女士在应天路上的一家手机专卖店花钱买到了旧手机。
严女士在投诉中称,自己月初路过应天路时,看见有一家手机卖场在进行促销活动,正想换部新手机的严女士怦然心动,买了一部三星手机。谁知第二天,她就意外发现这部手机里面竟然存有数十条2006年4月至8月收发的短信息。
“难道这是一部别人用过的旧手机?”严女士心中很纳闷,她立即到商家去询问,对于严女士的问题,商家予以否认,表示这部手机之前从没有被出售过,因此不可能被别人使用,里面的短信息也许是严女士这十来天时间收发的,故不予换货。
于是,万般无奈的严女士带着这部手机来到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赛虹桥工商所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此展开调查,他们发现严女士的这部手机内不仅有两年前的短信息,还有一段婴儿的视频,时间也在严女士买手机之前,而且该手机机身颜色陈旧暗淡,有不起眼的瑕疵和被使用过的痕迹,很明显,严女士投诉的情况属实。
在工商人员调查的事实面前,该卖场的负责人终于承认,他们店是想借这次活动将一些库存积压的老款手机推销掉,严女士买到的手机可能是以前销售过程中曾被试用过,所以留有短信息,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将该手机卖给了她,但他们保证这部手机从没有出过店门。经过消协人员的调解,商家表示以后会吸取教训,不再出现这样损害消费者利益也有损自身诚信形象的销售行为。在征得严女士的同意后,他们为她重新换了一部新款手机。
雨花台区消协的工作人员指出,仅在今年类似的投诉他们已经接到了数起,在争夺消费者的商战中,经营者往往打出“等值交换”或“超值交换”的招牌来吸引顾客,其实看似“诱人”的销售活动往往有猫腻,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辨别商品的质量,而且无论是交换的商品还是赠品,其质量都属于商品的三包范围,因此,在发现质量问题或权益受损时,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积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