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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两个涉世不深的少女出于好奇会见网友,还与网友同宿一房间。不料凌晨时分,网友露出凶恶面目,用灭火器将两人打昏,并抢走两人小灵通。昨日,行凶者方某被栖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此前方某称强暴其中一少女,法院认为并不成立。 今年8月6日下午4时30分,栖霞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有两名少女在迈皋桥某旅社住宿时被人打伤,伤势严重,正在玄武区某医院接受治疗。民警立即前往该医院了解情况。发现两名受伤少女头部均有挫伤、且脸部肿胀变形,神志不清,颈部均有很明显的勒痕。从伤者家人口中得知,其中一名少女名叫小秋,在南京某工厂打工,另一名少女名叫小敏,两人刚满18岁,8月4日晚两人在迈皋桥某旅社住宿时被人打伤。受伤的小秋清醒后对办案民警说,当晚她们与网名叫“可米小子”的网友方某同住。8月7日,办案民警很快将正在上网的方某抓获。 经过审查,方某如实地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他平时热衷于网上聊天,和小秋聊得甚为投合。8月4日晚,方某打电话约小秋来迈皋桥见面。晚上11点半左右,小秋带着朋友小敏如约来到,双方在路边聊了几句后便离开了。谁知过了不久,方某又接到小秋短信,问他是否有地方可以住。方某于是付了70元钱安排两人到某旅社住宿,并说“明天早上送二人走”,也要和两人住一起,两名女孩同意了。次日凌晨两点多钟,方某一觉醒来,想偷走两人的小灵通。就在方某准备拿两人枕边的小灵通时,小敏翻了个身,做贼心虚的方某以为小敏睡醒了,就拎起准备好的灭火器将她砸昏。小秋随即惊醒,方某死死掐住她的脖子,用鞋带系住她的颈部,又用灭火器砸晕了她。经鉴定,小秋和小敏身体损伤均属轻伤,两人被抢走的两部小灵通共计价值110元。 在法庭上,方某的供述和他在公安及检察机关的供述一致,他承认使用掐颈部、用灭火器砸小秋、小敏二人头部等暴力手段抢劫。此外还说他将小秋击昏后,对小秋实施了强暴,当时小秋没有任何反应。但是小秋的三次陈述对她是否遭受性侵害都表示不清楚,都没有明确表示她受到了性侵害。小敏的证言也无法证实小秋被强奸的事实。由于只有方某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他的强暴行为,公诉机关认定方某犯有强奸罪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