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法援热线旗下的《房产维权顾问》栏目在本月初曾对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问题进行了专门报道,日前看到报道后的刘文找到记者求助,“我买二手房时房主和中介都向我保证里面没户口,落户时却发现卖主户口还在里面。” 去年12月份,刘文通过一家叫南京融众的房产中介公司(下称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位于小行的二手房。 12月10日,刘文看了房,感觉满意后于第二天他跟中介公司、卖主孙媛三方签了一份买卖协议,以17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37.79平方米的住房。合同中约定,当年12月16日前,刘文交给孙媛91800元购房款,剩余部分由中介公司协助刘文办理商业贷款支付。 2006年1月4日,由于孙媛已经办好出国手续急着要去新加坡,在她的要求下刘文同意提前付剩余房款。因为听说很多人在买二手房时由于上家户口没迁走,导致买房后无法落户,刘文特意问了一下孙媛这个问题,孙媛告诉他这套房子里面的确没有户口。 谨慎的刘文仍然没敢大意,他又要求中介公司去核实一下此房的户口问题,当天,中介公司给他写了一份书面证明,“经核查,……(该房)中没有户口,刘文可将其南京户口迁入。至2006年1月5日,所有关于该房屋买卖、证件办理及银行贷款等手续不需孙媛协助,刘文可将该房屋余款全部付与孙媛,如有问题由南京融众房产承担一切责任。” 手上拿着这份盖了章的证明材料,刘文最终彻底放心了,由于银行贷款还没下来,他东拼西凑把余款凑齐付给了孙媛。 不久,办好过户手续的刘文准备把妻子和孩子的外地户口迁到这套房子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孙媛的户口并没有迁走,仍然在这套房子里面。派出所民警告诉刘文,这种情况下只有前面的户口迁走,后面的才能迁进来,而根据规定户口迁移要由本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办理。可是,此时的孙媛已经远在新加坡了,去哪里找她呢?同时,刘文又听到一个让他更担心的消息,房子里有迁不走的户口,在卖房时会对价格造成很大影响。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中介公司的武总,记者刚一说出刘文的姓,这位总经理就表示已经知道记者要采访的事情,他说这件事其实中介公司也是受骗者,当时他们的工作人员陪同刘文一起到派出所查询后,确认房子里面没有户口才写了证明。 出现了后来的纠纷后,他们也一直在跟派出所联系希望帮刘文解决这个问题,他甚至还动用了私人关系想通过别的途径把孙媛户口迁走,但是这是政策性的规定,不容易办理。由于孙媛不是南京人,目前,中介公司无法通过其家人联系到她。武总表示,他们会继续想其他办法来尽快解决这件事情。 记者将这位总经理的意思转达给刘文,刘文否认了这位总经理说让员工陪他去派出所查询户口情况的说法,同时刘文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退房,中介公司赔偿3万元损失。 “刘文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赔偿实际损失。”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刘汝军律师这样说,他认为在这件事中中介公司没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好职责,应当被认为是违约,但由于户口的特殊性,刘文的实际损失计算起来比较麻烦。(文中刘文、孙媛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