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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我忙死了,手上的事情还没干完,下午就要休假,公司规定必须要休假……”昨天,在长江路一家船运公司工作的刘小姐向记者发泄了“快乐的苦恼”。因为公司每年有10天的公休假,如果不休,那明年就没有公休假了。公司说,他们用这样的方式鼓励员工休假,而这个公休政策却引来了部分员工的不满。 刘小姐说,他们公司规定,每年员工有10天的公休假,必须每年休完,如果不休完,下年的休假日就要缩水或者就没有休假了。比如2006年,规定是休假10天,如果哪个员工只休了6天,那么2007年的公休假就变成了6天。如果一天都没有休,那2007年的公休假就为零。 休假是好,可总要把手上的工作处理完啊。刘小姐的公司主要跟国外做生意,现在到了12月下旬了,国外正是最忙的时候,现在的她每天上午急急忙忙,快速干活,工作干不完,休假就只能往后拖。“如果休假可以累计到下年那就好了,可现在,休假却成了负担。”刘小姐无奈地对记者说。该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政策也是今年才出来的,主要是为了鼓励休假。 她说,他们是以色列企业,员工福利非常规范,现在外企都是这样的。因为以前有好多人放弃休假,公司认为这样损害了员工的利益。所以今年,总公司开始实施这样的休假政策,以此鼓励员工休全自己的公休假,享受到该享受的权利。“公休假就不能累计到下年再休?”对于记者的疑惑,这位负责人说,这是总公司人事部的规定,作为分公司无权这样规定。 南京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郝党权律师说,公司这样的做法目前没有构成侵权。 郝党权说,公司按照中国的劳动法,依法制定了公司的制度,这个制度是合法的。休假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让员工休假,这是企业应该履行的义务。公司用规章制度让员工享受这个权利,这是比较人性化的。但如果明年正式履行休假缩水或者无休假,并确实有这样的行为存在,那么,就构成了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