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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一对年轻夫妇在购买一套二手房时,曾与卖房者约定,房屋产权过户后,必须尽快迁出户口。当时卖房者承诺尽快办理。谁知几月后,买房者因急需用钱,又将此房转卖给第三方,并与对方约定按期迁户口,否则双倍返还定金。直到亲自办理户口迁移时,该夫妇才发现原房主户口一直还没迁出,这令他们未按期履约损失了4万元。该夫妇一气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合同违约赔偿其定金损失,并立即迁出户口。
大学毕业后,刘文、小玲(均为化名)很快结婚了,因为手头钱不多,两人就想买一套二手房过渡。经过一番比较,两人看中了一套房屋。2006年4月19日,刘文与房主老杨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房主过户后,老杨将其落户于该房的户口迁出,否则即构成违约。当月27日,刘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当天,即准备和老杨一起去办理过户事宜,哪知他们一一办完有关房屋交接的其他手续后,再赶到派出所时,办理户籍的民警下班了。当时,老杨热情地承诺刘文:“我明天没什么事,让我一个人办吧,你就不用再跑来了!”见对方如此说,忙于搬家的刘文就同意了,后来一忙他也忘了核实户口一事,就一直以为老杨夫妇的户口早已从该房迁出去了。
几个月后,刘文因家里突然有急事,急等着用钱,遂准备把新买的该处房产再卖给小张。10月8日一看完房子,小张就付给刘文2万元定金,双方还用书面协议约定,刘文必须在6天内将户口迁出,小张再一次性付给其房款并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如果一方违约,该合同自动解除并由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两天后,刘文带着小张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时,竟发现原房主老杨的户口仍没有迁出。刘文大惊失色,急忙找到老杨让其尽快迁出户口,同时又与小张说明情况,协商将户口迁入时间稍作延期。经过三方协商,老杨又承诺在10月18日前将户口迁出,但到了约定日期,老杨又“悔约”了。这房屋迁户口的事情直拖到去年11月中旬,老杨也没能兑现迁户口的承诺。但根据刘文与小张的合同约定,双方正式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文不得已还向小张支付了违约金,原定金的两倍即4万元钱。
刚交完“违约款”,刘文就将原房主老杨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其“违约金”4万元,并立即迁户口。法庭经审理认为,老杨夫妇未能及时迁出户口,导致刘文受损确实已构成违约。刘文在与案外人小张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可能预见到老杨夫妇的户口一直都未迁出,因此根据原告与小张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原告以双倍金额返还定金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并无故意。加上被告老杨无正当理由没及时到庭,法庭遂按缺席判定由老杨赔偿小刘的违约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