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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儿子去世后,83岁老汉孙晓将儿子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女,不料一时糊涂,竟将自己夫妻名下的房子“卖”给了孙女。老伴知道后大怒,要求索回房产,而老汉也连连声称,他被儿媳骗了。近日,栖霞法院作出判决,买卖协议无效。
孙晓与妻子陈兰住在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儿子孙林一家三口也住在同一幢楼。2005年7月10日,孙林因意外事故死亡,留下了老婆吕梅和还在上中学的女儿孙佳。为孙女的前途着想,7月21日,两位老人和儿媳就到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把儿子名下的房子转到了孙女名下。可过了没多久,陈兰惊讶地发现,不光儿子的房子,连自己的房子竟也转到了孙女名下。她心里特别纳闷,就问老汉是怎么回事。老汉也感到奇怪,但他想起了一件事。
原来,在办理儿子那套房子的继承手续的时候,儿媳吕梅对孙晓说,要老人摁一个手印,孙晓也糊里糊涂,并没有多想什么,就在上面摁了一个手印。而他们事后才得知,吕梅趁婆婆不注意,又填写了一份《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约上写明将孙晓名下的7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4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孙女孙佳。孙晓并不知道,一个手印房子竟“没”了。
在法庭上,吕梅辩称,卖房契约是她和两位老人在7月21日那天一起去房产管理局办的,老人本想将房子赠与孙女的,因为赠与的费用过高,所以才签订了买卖协议,她虽然没有支付相应的价款,但这并不影响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栖霞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兰2005年7月21日确实去过房产管理局,但这只能证明她是去办理儿子房产的继承手续,不能证明她对孙晓摁手印的那份《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是知情的,况且吕梅未支付购房款。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这份房产买卖契约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