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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陈小晨(化名)买了一间房,贷款40万,可4年过去了,她一分钱房贷都不用还。这听上去像是一件“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而陈小晨却为此烦恼不已。
2002年,陈小晨看中了三牌楼大街一处办公房,并以每平方米4000多元的价格把那间办公房买了下来。陈小晨说,当时,开发商鼓楼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会在短时间内为她办理好银行贷款手续。于是陈小晨在付了21万元首付款后,就对办公室进行了全面装修并搬入使用。
奇怪的是,在大厦里办公了近4年,鼓楼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都没有向陈小晨提及办理贷款手续的事。“起初我以为拖迟点还房贷是件好事,可以减轻现有压力,房产证迟点拿也无所谓。但一拖就是4年,我心里开始打鼓了,担心会不会房子有什么问题。”陈小晨的担心在今年元旦后得到了验证。
元旦刚过,陈小晨找到了鼓楼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询问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办理贷款手续。该公司办公室沈主任的回答让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购买的那间办公房所在楼层早已被公司抵押给了银行,目前不好办理房产证。沈主任宽慰陈小晨说公司会在春节前想办法到银行帮陈小晨解押房子并办理相关手续。可春节前,陈小晨仍然没有接到任何办理房产证的通知。
记者联系到鼓楼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沈主任,他告诉记者:“这件事上我们承认我们有错误,现在有两个办法帮陈小晨解决问题。一是帮其做调剂,但考虑到现在房价上涨了,要调剂其他的房子需要补一定的差价。另外,由于无法将陈小晨的一间办公房在银行进行单独解押,要解押必须要将一层同时解押,这个工作预计今年4月份可以完成。陈小姐可以再等两个月,到时候就能顺利办理房产证和贷款手续了。”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鼓楼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如果在明知房子被抵押的前提下,仍然把房子卖给陈小晨,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公司应该退还陈小晨的买房款并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对房子进行调换,那么调剂房比原房产多出面积的价钱,要由陈小晨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