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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马兵已在南京城东的东馨公寓紫箩苑住了6年半,这6年多来每天他都是提心吊胆,因为他无法证明这套自己花钱买来的房子的权属。
六年半没办下房产证
2000年8月份,马兵从当时的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第八公司(现更名为南京金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银房产”)购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并于当月入住。 在马兵与金银房产签的买卖契约中,约定“该房屋交付半年内,甲乙双方应……协助对方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时间从交付之日算起。”马兵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证,得到的回答是办证可以,先把6万元按揭款付清。马兵为难了:“开发商你不协助我,我又没有产权证,银行根本不同意抵押贷款。” 去年3月份,金银房产把马兵告到玄武法院,要求马兵支付6万元购房尾款和利息。后来在法庭调解下双方签了一份协议,约定金银房产在2006年5月21日前为马兵办好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马兵则在取得两证后一个月内偿还6万元尾款。 不过这份由法院主持达成的协议也未能被履行,马兵说,他曾提出他先借6万元交到房管局的基金托管中心托管,拿到两证后由托管中心把钱划到开发商名下,但是金银房产坚持一定要直接收取他的现金。
开发商:业主多次违约没有信用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了金银房产负责办理两证的韩先生,韩先生告诉记者,这件事是马兵违约在先,马兵不交6万元购房尾款,金银房产才不为他办理两证的,如果马兵交钱,金银房产可以很快为他办到两证。 对于几次协商的决定为何不履行,韩先生的说法依然是马兵违约了,他说整个小区现在只有马兵一户没有办到两证,原因就是他不配合开发商,每次让他交钱办证他都不愿意。 在发给记者的传真中金银房产作出说明,对于为何不为马兵办两证,金银房产称是因为马兵多次答应交钱后又违约,“故实在不能相信其本人”,如果先为他办了两证再要求支付尾款“风险极大”。
律师:开发商应该履行义务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金海洲律师接待了马兵。 他认为,根据马兵与金银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协议看,开发商有义务为马兵办理产权证。否则马兵有权根据合同及调解协议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全面实际履行合同,有实际证据证明造成损失的,可主张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