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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鸡翅煮好后,就闻到一股怪味儿;仅仅吃了几根,就闹肚子疼。市民刘先生纳了闷,这刚买来不久的鸡翅,究竟还能不能吃啊?!
“问题鸡翅”有怪味
昨日,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前些天,在金厨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一个经营部内,他买了80公斤的鸡翅,共8箱,每箱10公斤94元,总共752元。
“我是做零售生意的,3月13日,我在‘佳永’经营部买了80公斤的鸡翅,准备卖往学校,供应给学生们吃。买鸡翅的时候,我讲清楚要大小基本一致的鸡翅,因为学校对这方面有要求。”刘先生说。
3月14日左右,刘先生把货送到校方,但校方检查后发现,鸡翅大小相差比较多,不要这批货了。刘先生来到经营部,提出由于规格不好要求退货。经营部工作人员同意了,但他们说需要等一段时候,好与厂家交涉。
“我买的80公斤鸡翅,存在经营部约有50公斤,自己手里留了一部分。我之所以留一部分在手上,是想把它们卖掉,如果经营部不能全额退款,至少我卖一点也能贴补自己的损失。”刘先生说,他联系了一些邻居、朋友,卖掉了一部分鸡翅。但很快,朋友打电话告诉他说,鸡翅煮好后有怪味,勉强吃了几根后,还闹肚子疼。刘先生一惊,自己连忙煮了两根鸡翅来试试,煮熟后果然有比较大的怪味。
最终退一赔一
昨天上午,刘先生与记者一起找到经营部,要求退还全部货款,此外,刘先生怀疑鸡翅变质,要求退一赔一,并额外补偿他一部分损失。
刘先生有自己的道理,如果鸡翅是变了质的,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他的朋友,影响了他的声誉,影响了朋友的健康,这部分损失应由经营部承担。
经营部的负责人见刘先生直截了当地提出退款,并带来了剩余的鸡翅。负责人倒也干脆,拿出了750元,就当作是刘先生的货款。但刘先生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部应当退一赔一。经营部负责人表示不能接受,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赶来。在工商部门、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协调之下,刘先生终于拿到了800元的赔偿金。
鸡翅涉嫌“挂冰”
经营部卖的鸡翅有没有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打开了一盒包装,取出了两只鸡翅放在锅里煮。一会儿水开了,执法人员取出鸡翅,掰开闻了一下,的确有一些怪味儿,但不是很大,需要进一步的检测。执法人员还发现,鸡翅可能存在“挂冰”行为,即冷冻包装中,冰含量比较大,影响鸡翅的实际重量。
执法人员初步统计发现,该食品经营部一共进了162箱、每箱10公斤的鸡翅。截至昨天,他们已销售了53箱鸡翅,还剩109箱鸡翅。
执法人员随后抽取了4袋样品,送往市质检所检测水分及细菌情况。宝塔桥工商所副所长陆维剑介绍,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这批鸡翅煮熟后确实有异味。经营部负责人表示,山东的一家厂商欠他们经营部钱,于是用这批鸡翅来抵欠款,他们并不知道鸡翅有所谓的“挂冰”行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检测报告未出来之前,经营部人员应立即停止销售这批“问题鸡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