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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7名通过网络结识的人立志反扒,3月24日,他们照例上街进行自己的“阻止小偷”行动。谁料,因为失控,一名被他们怀疑为小偷的男子被他们打伤。事态也朝另一个方向发展,7人中的一人被刑事拘留了。但记者采访后,发现其中却另有隐情,多番调查后,事情又有了转机。
事发:打伤疑似小偷被拘
3月24日,张雷明与网络上结识的6个朋友上街“阻止小偷”,行进之中他们在中央门认定一人有盗窃的行动与意图,便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扭打,场面非常混乱。
被怀疑是小偷的男子叫马某,他的同伴也赶了过去。结果马某被打倒在地。其他6人都跑离了现场,唯独张雷明被马某的同伴逼在了一桩楼盘销售办公室内。
“当时马某的同伴拿着一把砍刀,追着张雷明跑,我们其他人都跑开了。后来我知道,张雷明被逼在了一个售楼办公室内,马某的同伴拿着刀站在门口,就这样对峙着。”与张雷明一起参与行动,网名为“微步”的男子告诉记者。
路人见状报警,鼓楼警方随后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
“张雷明到了派出所后被告知,马某的伤情很严重,手臂出现了骨折现象。”张雷明的女朋友告诉记者,在警方建议下,他们送了6000元到派出所,先将马某送到医院去治伤,张雷明也暂时离开了派出所。
“但在3月28日,张雷明接到了警察的电话,得知马某的伤情很严重,是粉碎性骨折,警察让张雷明再拿出3000元给伤者看病,同时还需要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处理。”张雷明表示没有钱,之后被警方实施了刑事拘留,他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的罪名。
回顾:张雷明的反扒经历
张雷明是一名在网络上享有盛名的反扒志愿者。了解他的人都说他疾恶如仇,这几年来他一直和猖獗的小偷作斗争,以至于一些小偷都已经认识他了。
由于被小偷记仇,在去年2月,他在一次反扒行动中被小偷砍伤脑部与手指,情况一度危急。
这种流血流汗的与小偷对抗的生活,张雷明并不畏惧,反而热爱。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在来源于网络的一种声音鼓动下,张雷明等人对小偷恨之入骨,从以往的抓小偷演变为网友结队上街打小偷的方式,3月24日便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他们手持棍棒,在中央门附近“制止”小偷。结果闯下了祸端。
不过,张雷明的女朋友告诉记者,马某不是张雷明打伤的,打伤马某的其实另有人在。
追踪:同行人员不愿作证
张雷明被拘留后,记者努力联系3月24日行动中的其他6人。“微步”第一个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微步”向记者非常肯定地说,马某绝不是张雷明打伤的。“当时我和张雷明去阻止了马某的同伴,马某同伴折身跑了回去,我和张雷明一路追打了过去,没想到,马某同伴突然带了把砍刀冲了回来,我和张雷明跑散了,后来知道马某同伴一直追着张雷明不放。所以马某的膀子绝对不可能是张雷明打伤的,因为在跑散之前我一直和张雷明在一起。”记者希望“微步”到派出所去把知道的情况和盘托出,但是由于他担心对自己不利,他不愿意出来把事情说清楚。接受记者采访后不久,他的手机变成了停机状态。
进展:记者找到打人者
从“微步”的说法来看,马某的伤情应该是其他5人所致。记者了解到,5人中有一人网名叫“沸腾”,真名叫洪凌飞,还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张雷明女朋友说这事和洪凌飞有关,但因为害怕影响这孩子的前程,张雷明与女朋友都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警方。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联系上了洪凌飞。洪凌飞承认,这事情的确和他有关。
“那天我们与那伙人发生了冲突后,马某用手抓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们几个人就打了马某。至于马某挨了谁的打而致骨折,我说不清楚,但确实是我和其他几人一起打的,必然和我们有关。那时,张雷明与‘微步’去追打另外一个人,所以马某的伤确实和张雷明无关。如果让张雷明代我受过,我心里不安,我也希望其他和我一起打马某的人都站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好让张雷明回家。”说出这些后,洪凌飞松了一口气:“既然记者找到我,我愿意站出来,你说我下一步该怎么办?我愿意听从警察的安排。”
态度:派出所将全力调查
记者随即与中央门派出所取得联系,将掌握的情况通告给了相关所领导。所领导表示,这种情况下,需要洪凌飞配合警方的调查。拘留张雷明,只是因为张雷明涉嫌犯罪,但拘留只是手段,并非目的,警方将会根据新情况作出新的调查。
洪陵飞很快告诉记者,他已经和警察约好了见面的时间。法援律师告诉洪凌飞,如果能积极地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而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的话,洪凌飞等人是可以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文中网名与人物姓名均系化名)
莫受网络鼓动
洪凌飞坚持认为自己的目的是好的,同时承认方式确实有问题。不过他把自己反扒行动定义为正当防卫。他们所谓的反扒行动,完全是受网络鼓动,认为小偷可恨,认为猖獗的小偷该打。
记者并不否定洪凌飞反扒的出发点,但是他必须理解正当防卫的真正含义,翻开法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洪凌飞说,当时他们看到马某想偷一名女子的挎包,不过因为女子的警觉,马某未能得逞,他们当时便决定上前“制止”马某,所以出手打了。这句话对照法条,得出的结论便是丝毫算不得正当防卫。公民可以督促警方加大打击小偷的措施,但决不能用自己的棍棒去代替警方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