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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没什么好讲的了,希望这些钱可以了结我们之间的事情,如果他愿意,我们以后见面时,还能点个头,打个招呼。”电话里,韩老汉的语气有些激动,更多的是无奈。一场发生在黑夜的车祸,夺去了自己仅有的一个女儿和女儿肚子里8个月宝宝两条生命。而车祸的主要责任人却是与女儿即将结婚的准女婿吴清为。
亲生女儿惨死
2006年12月3日21时30分许,没有驾驶执照的26岁吴清为向朋友借来了一辆两轮摩托车。载着未婚妻韩珺沿着建邺区清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下圩村78号处,因为疏于观察加上路灯昏暗,摩托车一头撞上汤某停放在道路右侧的重型自卸货车尾部。吴清为和韩珺当场受伤。送至医院后,没有戴头盔的韩珺因开放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韩珺当时腹中已经怀有8个月的身孕。送到医院后,医生告诉伤势较轻的吴清为,“妻子”韩珺伤势较重挽回生命的几率很小,但是保住孩子至少需要近两万元。因为身上没有钱也不知道向谁去筹来这笔钱,吴清为放弃了抢救孩子,一夜之间,吴清为失去了准丈夫、准爸爸的双重身份,孤单单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准翁婿对峙
交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认定,吴清为负事故主要责任,汤某和车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韩珺不负事故责任。案发后,吴清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而不能接受这个悲惨事实的还有韩珺年迈的父母。跟随父母来南京打工的韩珺是一名河南姑娘。无意中结识了吴清为,两个年轻人很快坠入爱河。
车祸当晚,吴清为向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正是要到南京西站去买回老家的车票,这一次回老家,他们准备办婚礼。
在得知女儿出车祸的消息后,匆忙赶到医院的韩老汉看到的只是躺在太平间里女儿的尸体。“就这么一个女儿,真是难过死了,过年都没心思,就和老伴在南京过的,老家都不想回。”失去了女儿,韩老汉一家陷入了无限的悲伤。
根据交管部门的认定,货车车主汤某以及摩托车所有者李某向韩老汉赔偿了9万多元,吴清为赔偿28万余元。
之后,没收到准女婿赔偿款的韩老汉将吴清为告上了法庭。与此同时,建邺区检察院也因吴清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日前,记者了解到,建邺区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因犯交通肇事罪,吴清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法院调解书判定吴清为要赔偿韩老汉28万余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准丈人直言:我要给女儿讨个说法
一个是丧女,一个是丧妻丧子,一场车祸给曾经亲如一家人的双方都带来了无法泯灭的伤痛。
记者了解到,在审理此案时,建邺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曾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可以纳入不起诉范畴内的。”然而检察官的调解却遭到了拒绝。
韩老汉:同情他但要给女儿讨说法
审理此案的建邺区检察院检察官张乾良向记者描述了3月底他走访韩老汉住所时的场景。“一家靠收废品为生,暂时租的房子是一间临时搭建的简易瓦房,房间里只有一床一柜,收来废品堆在门口,床下衣柜里也塞了不少旧货。”
面对检察官的调解,韩老汉的态度十分鲜明,“我也不要28万了,赔个三五万的就行了。我还是要给女儿讨个说法。”检察官告诉记者,从言语中可以看出准翁婿之间的感情还是不错的,韩老汉提到,“事发后,都没来看我,这孩子太不懂事了。他以后还是要成亲的,那时他要是愿意认我这个亲,我也愿意。”
前天,记者再次致电韩老汉,老汉说,“这事情不想再提了,他也不好过,我也不希望他坐牢,如果以后我们在南京还能当个亲戚走动走动,我也就知足了。”
吴清为:我对不起我的“老婆”
在取保候审阶段,建邺区检察院检察官张乾良与吴清为接触了三次。
每次交谈中,吴清为的情绪都非常低落,对去世的“妻子”十分留恋,而在提到“妻子”腹中8个月大孩子时,“我没钱救他。”吴清为的情绪更为激动,眼圈当场就红了起来。
日前,记者与吴清为进行电话联系,“我对不起我‘老婆’,真的对不起。其他的都没什么。”一阵沉吟、一声叹气,吴清为只回答寥寥数语。
因为一直是在南京打工,吴清为的收入不固定,多的时候一天能赚个60多元,少的时候几天都没钱。
检察官告诉记者,考虑到其经济履行能力,韩老汉已经向吴清为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即先付一半,其他的钱每年再还点。但具体赔偿金额仍没有敲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