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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2006年1月,赵倩与陈浩相恋一年后,高高兴兴领了结婚证。同年1月30日,在丈母娘家吃完饭后,陈浩骑摩托车带赵倩回家,然而在半路上,他的摩托车和另一辆三轮摩托车迎头撞上。等陈浩回过神来才发现,妻子赵倩嘴角流血,躺在路边一动不动。最后,赵倩在徐州市贾汪区医院抢救了3天,最终还是没能醒来。
交警大队认定三轮摩托车车主违章调头,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浩负次要责任。经过诉讼,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三轮车车主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陈浩损失5万元。
对于女儿的突然离去,年近花甲的赵萍至今都无法接受。同样,对新郎陈浩而言,爱妻的突然离去让他悲痛万分,在那之后,陈浩想想两人在一起的日子就泪流不止。不管怎样,这起事故完全是个意外,然而,本是同病相怜的丈母娘和女婿为什么会突然闹至法院的呢?事实上,陈浩拿到肇事车主的5万元赔偿款后,分文未动地交给了丈母娘赵萍。不过,金钱无法弥补一个母亲失去女儿的创伤,判决后不久,赵萍向女婿陈浩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希望他像女儿在的时候那样,能经常回来看看。老人想,女儿死了,还可以把女婿当成自己的儿子,这样好歹有个心理安慰。
陈浩表示理解,也明白老人的心情。在事故后的半年里,陈浩都是随叫随到,经常去看望丈母娘,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情况渐渐发生了变化。
陈浩忙于生计和琐碎事情,不再经常去探望丈母娘。女婿的这种变化让赵萍的内心渐渐感到一种失衡,半年来她一直将对女儿的哀思寄托在女婿身上。然而,现实让她感到,女儿走了,女婿也变了。
赵萍认为,事故发生时,陈浩是无证驾驶,而且事故发生前,他自己戴着头盔,身后的赵倩却没戴,所以对女儿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快,现实中的“口水”仗,演变成了一场法律的较量。
2007年1月初,在赵倩去世一年后,赵萍将自己昔日的女婿陈浩告上徐州市贾汪区法院,要求赔偿女儿死亡的各项损失合计9万余元,理由是女婿无证驾驶,造成其意外身亡。
近日,法院一审认定陈浩无证驾驶摩托车,对事故负次要责任,一次性赔付死者赵倩的母亲赵萍2.7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