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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2005年10月9日下午5点多钟,赵强驾车从小区大门口由北向南横过时,黎兵正骑着两轮摩托车从小区里由西向东出大门,当时两人都没有注意观察,黎兵的摩托车撞上了赵强驾驶的轿车,接着又碰撞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他重重地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因为黎兵没戴头盔,头着地后当场就出现了昏迷症状,赵强立刻用车把他送往江北人民医院。虽然在途中黎兵就醒了,但到了医院后赵强还是带他做了CT,拍了X片,医生在病历上写下“CT和X片均未发现异常”,便安排在门诊挂水。把门诊的费用付清后,赵强就离去了。交警十大队勘查认定此起交通事故赵强和黎兵负同等责任。
再次接触到黎兵的时候已经是近一年后,赵强收到了六合法院的传票,黎兵把他告了,要他承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万多元。原来出事当晚赵强离开后黎兵觉得头晕得厉害,还伴有呕吐,直接住进了医院,这一住就是20多天。赵强当时想,反正自己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万,还是不计免赔的,这2万多的赔偿费用有保险公司出,就没对黎兵提出的赔偿要求多做考虑。
谁知,六合法院的判决结果让赵强心里咯噔一下,根据当时交通事故赔偿的新规,保险公司只理赔1万多元的费用,而剩余部分由赵强和黎兵根据责任比例承担,也就是一人一半。赵强需要支付5000多元给黎兵。
这下赵强急了,他记得当初送黎兵入院时只是头皮擦破了,怎么会住院20多天,产生那么多费用呢?于是他查了当时黎兵入院的CT报告和病程记录,又对比了出院记录,发现在出院记录上写着黎兵入院时“颅底骨折”,这让赵强很纳闷,怎么入院时没检查出来,出院时却冒出来个骨折,他开始怀疑起黎兵的病情是不是掺了什么水分。接着,他又跑到黎兵单位查询黎兵6个月休假中的工资发放情况,“财务显示6个月中黎兵工资一分没有少发,可在诉讼中他提出了2万多元的误工费,虽然最后协商认定8000元,但我还是觉得冤啊!”于是赵强上诉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关于颅底骨折的问题,赵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医生的诊断,而误工费用8000元是一审庭审时几方当事人协商确认的,说明赵强当时也是认可的,中院维持了原判。
这时的赵强肠子都悔青了,“要知道赔偿费用不是保险公司全赔,在一审的时候我就会好好查清这些费用的来源了,包括用药合理性及误工费等,也不至于损失这么多。”本月初,他向六合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了他的申请。
本报法援律师王权分析说,赵强这种情况,如果当初能确定单位一分没少地发放了黎兵工资,误工费这块就不应该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然而在一审里赵强并没有提出异议,并认可了8000元的损失标准,这块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另外,如果对于医院诊断和用药合理性产生疑问,可以拿出相关证据在再审中提出。(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