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打离婚官司时,妻子要求将丈夫依据婚前订的“婚姻协议”,分割婚前婚后全部财产。日前,市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因一方以欺诈手段隐瞒婚前真相,判决这份“婚姻协议”无效。
家住玄武区的钱子建是本市某民营企业老板,他的再婚妻子黄美芬小他9岁。法院经审理查明,4年前,已离婚的钱子建通过婚介公司了解到,也已离婚的黄美芬,说自己没有生育过子女,还经营着两家公司。钱子建决定约见黄美芬。
一段时间相处后,两人感觉不错。2004年5月,他们登记结婚。婚前,两人签订一份“婚姻协议”。这份“婚约”约定:两人婚前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任何一方的公司,都有对方50%的股份。
但婚后,这对夫妻经常为生活琐事吵闹。去年3月,黄美芬拿出“婚姻协议”,将钱子建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婚前婚后数百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时,钱子建也同意离婚,但他同时辩称,黄美芬征婚时,隐瞒了许多事实。她说没有孩子,但婚后发现她有一子。6年前,她因虚假注册,还被取保候审,她所注册的公司因此被吊销。至于黄美芬说的另一家公司,他婚后发现,是属于黄美芬母亲的。钱子建说,因为黄美芬隐瞒了这些婚前事实,法院应认定“婚姻协议”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间婚前婚后所得财产,可以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但必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进行。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签订协议时违背真实意思,则所签协议无效。本案中,黄美芬与钱子建签订婚姻协议时,黄美芬采取欺诈手段,隐瞒事实,足以影响钱子建在签协议时表达本人的真实意思。
据此,法院判决解除两人婚姻关系,并认定两人所签“婚姻协议”无效,婚前财产各人归各人。对他们的婚后财产,法院依法进行了分割。
一审判决后,黄美芬不服,上诉至市中院。日前,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人名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