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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一顾客到购物中心购物时,被售货员误认为小偷。要求道歉不成后,日前,该顾客将这家购物中心告上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原告璜先生诉称,今年2月13日晚6点多钟,他到位于鼓楼的一家购物中心二楼购物时,一顾客向售货员反映说自己的手机丢了。售货员随手指认他是偷手机的人。该顾客当众指责他,并要求归还手机。反复解释后,失主才发现他并非小偷,并让其离开。 璜先生认为,这家购物中心工作人员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认定他是小偷,导致他在公共场所遭到错误指责,个人名誉被损害。事发后,璜先生多次找到该购物中心,要求赔礼道歉。该购物中心虽答应道歉,但并没真正落实。因此,璜先生将这家购物中心告上玄武区法院,提出上述诉求。 这家购物中心表示,他们已知道璜先生状告他们的事,结果还是等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