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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老人生有5个子女。原本一大家子人都住在一起,儿女们陆续结婚后就都搬了出去。因为老伴去世早,1997年,在王素珍最小的儿子沈波结婚后,老太太就开始了独居生活。第二年,她自己花了1万多元把名下的承租房买了下来。
1999年,沈波当了爸爸,小夫妻俩照应不来孩子。而王素珍大把年纪一个人住,儿女们也不放心。于是,5个儿女和母亲开了个家庭会议,决定谁照顾母亲到去世,母亲的房子就归谁。这时,沈波站了出来,主动提出由他来照顾母亲。他们还拟了份协议,约定了沈波的责任是搬回家与母亲同住,并给母亲养老送终。他的权利是在王素珍过世后,独自拥有母亲房屋的产权。协议一式两份,王素珍和沈波各执一份。
2000年春节前,沈波一家搬到了后宰门母亲家里居住,一住就是7年。“刚开始两三年,我身体还不错,还能帮他们带带孩子,他们对我也挺好的。我心里就想房子迟早是他的,早过户迟过户都一样,这房价不停地涨,早点过户还能少交点税。”2004年3月,王素珍就在其他儿女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了沈波。
随着年龄的增长,王素珍的身体每况愈下。今年年初在市第一医院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花费4万多元,5个儿女分摊费用的时候,大哥做主对三个妹妹说,母亲出院后就全部交给沈波夫妻照顾,他们人吃一点辛苦,医药费就不用出了,由哥哥姐姐平摊掉,大家也都同意了。
4月中旬,王素珍出院回到了家里。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太劳累,做饭、打扫卫生这些以前王素珍包揽的活全都落在了沈波夫妻身上,他们开始出现了厌烦情绪,时日久了更是抱怨不断。终于在5月1日那天,沈波带着妻儿搬出了母亲的住所,回到了他们原先的住所居住。
王素珍在家里越想越气,可又不敢告诉其他儿女房子已经过户掉了。挣扎了一段时间后,她还是打电话把这事告诉了大儿子。哥哥姐姐听到这种情况后,当天就赶回家和母亲商量对策,他们决定拿出当年的协议和弟弟当面对质。可当王素珍打开床头抽屉找协议的时候才发现协议不见了。
房子已经过户给沈波了,可沈波并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照顾母亲直到终老,现在唯一的证据也找不到了。王素珍着急万分,给法援热线打来电话问如何从儿子手里要回房子。
记者又联系到沈波,他承认两份协议都被他撕毁了。“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头上就是我的了,母亲可以在里面一直住到去世。他们这么指责我也没道理啊,我搬出来不代表就不管母亲了。”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周文进律师分析说,沈波的行为属于违约,王素珍将房子在去世前过户给他是提前履行约定,而沈波却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王素珍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向沈波要回房子。鉴于目前协议已经被毁,王素珍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录音等证据来证明当时协议的内容。(文中除律师外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