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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离婚,本是夫妻间的私事,可是,李俊夫妇离婚后,却把整个李家给折腾了一番。因为,他们在离婚协议里,擅自将李母的房产给分割了。
李俊的姐姐李菊说,2002年,李俊与王霞结婚后,因经济困难没有婚房,于是,母亲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腾出后借给李俊夫妇居住。而之前,李俊的户口一直在该房内。这一住就是5年多,直到离婚前,李俊一家都是生活在该房里。
婚后,王霞产下一女,女儿的出生非但没有给这个小家庭增添欢乐,反而给李俊、王霞带来了争吵。
如今,孩子已经三岁了,眼看就要上幼儿园了,可李俊与王霞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
今年6月,李俊与王霞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二人约定,孩子跟着王霞生活,考虑到王霞身体不好,独自带着孩子不容易,李俊承诺除了每月支付抚养费,他同意将现在住的房子过户给王霞。
协议签订后,二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可没多久,问题就出现了,李俊反悔了。
“王霞跟我弟说,虽然房子过户给她,但在等孩子18岁后,她就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正是这一点,我弟才同意的。”李菊说,手续办理后,李俊越想越不放心,到孩子18岁还有15年,这15年里会发生什么事谁都难以预料,而王霞并没有书面承诺,如果王霞改嫁,难说房子最后会到谁手里。
这头李俊反悔了,那头王霞盯着过户,双方为此闹得一塌糊涂,而这纸协议也成了众所周知的事情。李家人得知此事后,个个都很诧异,母亲的房子凭什么就这么被李俊、王霞分割了。李母更是声称“谁也别想动我的房子”。
“这房子是我母亲名下的,产权是我母亲的,李俊只是户口在里面,他有权这样处理吗?现在有协议在,王霞拿着协议要过户,我们该怎么办?”李菊很着急,全家人都在担心这份李俊签了名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对此,本报法援律师认为,该离婚协议关于房产过户的部分是无效的。
因为该房的产权在李母名下,虽然李俊户口在内,但并不具有产权,现二人协议离婚,该房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无权处置该房,现对该房进行分割的行为已侵犯了母亲的财产权,是无效的。(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