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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网恋,并不只有年轻人为之心动,年过四旬的周铁也恋上了。可激情过后,当他得知对方是有夫之妇时,一切都晚了。女方丈夫通过调查公司获取了二人的“暧昧”照片,愤然找上门,向他索赔。
赚钱少丢了老婆
今年43岁的周铁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婚姻,在他33岁那年,妻子提出离婚。“就是为了钱,我在一家国企上班,她嫌我赚钱少,整天跟我吵,吵着吵着,就吵到别人怀里去了。”周铁说,妻子在外有了人,就算留住人,也留不住心,不如离婚。
每天上班、下班,两点一线的生活,连周铁自己都感到乏味,在侄子带动下,他学会了上网,并迷上了网络聊天,为此,他特意购置了一台电脑。今年3月,周铁无意中闯进了一个聊天室,结识了一个叫“梅”的网友,一来二去,两人聊得很开心,并互留了QQ号。
与网络情人相恋
从此,只要有时间,周铁就泡在网上,与“梅”聊天。在“梅”面前,周铁毫无保留,将自己的一切都告知对方。很快,两人就将网聊变成煲“电话粥”。“她是个很特别的女人,非常善解人意,开心、烦恼之事,我总想跟她说,她给我一种踏实的感觉。”周铁说,渐渐地他爱上了“梅”,而他也能感觉到,“梅”对他也有同样的感觉。
果然,在周铁捅破那层窗户纸后,他们见面了,并恋爱了。
情人是有夫之妇
相爱的日子是甜蜜的,抵不住激情诱惑,二人越过雷池,拥有了对方。
“她比我小5岁,没有婚史,用她的话说,还没找到有缘人。说实话,能遇上这样一个女人,我很开心,甚至有娶她的打算。”周铁说,在他表露自己的心意后,“梅”的脸上并没有出现他预想的兴奋之情,相反,却显得很慌乱,事后,竟开始慢慢疏远他。“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曾怀疑过她只是想玩玩,可答案真的让我始料未及。”
在周铁一再要求下,“梅”与他见面了,似乎是做出了决定,“梅”开门见山地说出了一切。原来,她是个有夫之妇。
“梅”告诉周铁,因为工作原因,她和丈夫少有交流,感情很淡,她喜欢在网络上写一些东西,也喜欢和陌生人聊天,发泄自己的情绪。只是没想到,能在网络上认识周铁,并聊出了一段感情。
激情照片惹麻烦
“她说对我是真心的,要我等她,等她处理好现在这段婚姻。可我接受不了,我的婚姻因为第三者毁了,没想到,我自己竟也成了第三者。”周铁说,就在他为此事烦恼时,一件更为棘手的事发生了。
“梅”的丈夫吴磊找到了周铁。原来,吴磊早就对妻子产生怀疑,并请了调查公司,不仅证实“梅”与周铁的恋情,还搜集到了二人出轨的证据,一组暧昧、露骨的照片。吴磊态度明确,直接要求周铁赔偿他精神损失费5万元,否则法庭上见。
这突如其来的一切令周铁有些不知所措。“我该怎么办?这钱该我赔吗?如果不赔,万一那些照片被传出去,我还怎么见人。他这不就等于用照片威胁我吗?”此时的周铁,声音中满是无奈。
丈夫索赔五万元
根据周铁提供的号码,记者先与“梅”取得了联系。电话那头,“梅”称不想多说,只是表示,目前正与丈夫协商离婚的事,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也无能为力,等事情处理完后,她一定会给周铁一个交代。
经过一番周折,记者打通了吴磊的电话,提及这件事,吴磊有些激动。“他给我戴了绿帽子,难道不该赔偿我吗?我的颜面何在?再说了,我找调查公司还花了不少钱呢。他这样破坏别人家庭,就不该受到法律制裁吗?我老婆的问题,我会和她算,一件事归一件事,他是第三者,必须赔偿我,这理说到哪儿都通。”还不等记者开口,吴磊“啪”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栾云根律师认为,丈夫向第三者主张过错赔偿,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婚姻法》上的过错赔偿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此事件中,周铁并没有与“梅”同居,只是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还没有达到同居标准。此外,如第三者确实对女方的婚姻状况不知情,即使与女方同居,也不构成过错。换而言之,就算周铁与“梅”同居了,吴磊也只能向“梅”索赔,而不是周铁。反之,如未经周铁同意,吴磊擅自公开照片,则侵犯了周铁的权利,周铁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