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烟酒离柜,概不负责”、“假一罚十”这些店堂告示可能广大消费者已司空见惯,但最近在江宁谷里经营烟酒店的葛某就吃到了这一店堂告示的苦头,2500元钱买到了个教训。
店主称货物离柜不负责
近日,消费者张某在江宁谷里的一饭店请几个朋友吃饭,顺便在饭店隔壁葛某的烟酒店里以128元/瓶的价格买了2瓶蓝色经典(海之蓝)白酒,谁知打开刚喝了一口,就感觉味道不对,于是张某就拿起2瓶酒来到葛某的烟酒店里要求退货,葛某指着店堂里“烟洒离柜,概不负责”八个大字对张某说,“你买的酒已出店,我不知道这2瓶是不是我卖给你的,你在买酒的时候就应该看到这八个宇了。”
张某异常气愤,来到谷里工商所进行投诉,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和张某来到葛某的烟酒店,经过与葛某柜台中尚未出售的蓝色经典(海之蓝)白酒的生产日期、批号进行比对,葛某不得不承认张某投诉的白酒确实是其销售的。工商执法人员随后将张某购买的2瓶酒予以封样,并对葛某尚未销售的白酒也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均为假冒该公司产品的假冒伪劣产品。
自摆牌子还想不认账
面对鉴定结论,在调解时葛某还一再声称“我店里有‘烟酒离柜,概不负责’八个很大的字,张某在买酒的时候能看得很清楚”。工商所执法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店堂告示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的,该内容无效,葛某必须依法对其售出的商品负责,最终,葛某同意退还张某256元货款。
就在此时发生了有戏剧性的一幕:在调解时,张某提出,他看见葛某的烟酒店里还有一块招牌,上面写着“假一罚十”,“既然你认为挂出去的招牌都有效,你就该兑现承诺!”葛某一听傻了眼,坚决不肯。“这一规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你们刚刚给我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多也不就是退一赔一吗?我最多再赔偿256元。”
“假一罚十”让店主买教训
工商人员随即指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假一罚十”的告示内容属于要约,张某在他的店里购买了2瓶白洒,就是承诺,买卖关系一发生,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就成立了,葛某现在销售了假酒,违反了合同约定,就应兑现其承诺,给子张某十倍的赔偿。后经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葛某共赔偿了张某2500元。
调解结束后,葛某不无沮丧地表示,“2500元买了一个教训,我马上就把‘烟酒离柜,概不负责’、‘假一罚十’这些告示统统撤掉”。目前,工商部门已对葛某的售假行为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