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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一位政府官员的夫人,利用丈夫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请托事项牵线搭桥,从中收受所谓“好处费”40万元。这位“钱内助”以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构不成受贿罪,哪知事发后她还是被法院判入狱5年。
李军在南京市某局后勤服务中心担任副主任,张青则是某市场副经理,家庭生活幸福美满。因李军的职务性质原因,经常有一些人来找李军或张青办事,但起初张青夫妇都给予委婉拒绝。可到了不惑之年,张青思想悄悄地发生了变化,看着丈夫手中的权力觉得是“不用白不用”,并且想,自己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钱财不经过丈夫之手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于是,从2001年6月起至2005年1月,张青多次替他人向丈夫李军(另案处理)提出请托事项,李军则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事成之后请托人前后给张青送去“过节费”或“感谢费”共计40万元。2007年9月,李军夫妇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监视居住。
2008年初,高淳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后认为,张青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之妻,与其丈夫共谋,利用其丈夫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鉴于张青案发后的认罪态度等相关情节,依法判决张青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依法追缴所有违法所得。(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