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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近日,玄武区法院审结两起单位状告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两起案件的案情差不多,但判决的结果却截然相反,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审理这两起案件的法官,是该院民一庭副庭长、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王翔飞。 去年4月底,市民王兰应聘到一家个体小超市当售货员。平时老板不在,也会让她代收货款。一天晚上,王兰下班后,放在超市饭盒内的7000余元货款被盗。 报警后,案件一直没能侦破,超市老板要王兰赔偿。王兰拒绝,老板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老板将案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合同,王兰没有管理货款的义务。钱财被盗,王兰没有过错。老板在钱财管理上存在漏洞。据此,法院驳回了老板的诉求。刚开始,老板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经释疑后,老板表示服判。 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是一家手机经销商,被告刘明是其某一款手机的销售、保管人员。刘明辞职时,发现价值近2万元的手机被盗。刘明拒赔后,经销商申请劳动仲裁。刘明对仲裁结果不服,到法院打官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明对被盗手机,负有保管义务。鉴于其月工资不高,法院判决其赔偿4000元。 法院判决后,刘明于当天就履行了赔偿义务,经销商随后也给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据统计,经王翔飞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服判、调解率高达96.7%。 不久前,全省100多名特邀工会调解员在省高院、省总工会的组织下,在省法官学院大礼堂,观摩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过程,王翔飞就是该案的主审法官。事后,工会调解员们对王翔飞的调解方法赞不绝口。 近年来,王翔飞又通过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矛盾尖锐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因此,王翔飞不仅多次立功受奖,还曾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法官”称号(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